证券代码:301207证券简称:华兰疫苗公告编号:2026-019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
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478648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4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5900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4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19647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人,代表股份19648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19647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1%。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56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
反对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6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3%;反对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弃权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1%。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提案2.00《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55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5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7%;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578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
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33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78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5%;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弃权33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4.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469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
反对1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53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9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03%;反对1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2%;弃权53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53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
反对4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8%;弃权5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53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0%;反对4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8%;弃权5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
关联股东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5000000股、科康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0股,上述股东已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558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58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4%;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弃权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提案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安文珏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7966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
7.02.候选人:选举安文琪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7968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
7.03.候选人:选举范蓓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7968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安文珏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96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
7.02.候选人:选举安文琪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96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7.03.候选人:选举范蓓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8968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
表决结果:安文珏女士、安文琪女士、范蓓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章金刚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7966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
8.02.候选人:选举张守涛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7966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
8.03.候选人:选举罗宗举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7966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章金刚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966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
8.02.候选人:选举张守涛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966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
8.03.候选人:选举罗宗举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966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
表决结果:章金刚先生、张守涛先生、罗宗举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万晓宇律师、夏家林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