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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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以及《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6月6日-6月7日,审计委员会就选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
宜召开了事前沟通会,会议就选聘方案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与讨论,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6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时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沟通了初审意见。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