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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08证券简称:中亦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6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李东平先生、田传科先生、邵峰先生、穆林娟女士、郑云端先生、赵龙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东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9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

1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

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和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本次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此额度范围和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申请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调整各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26.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306.00万股,预留授予20.00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4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和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对

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5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6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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