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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永嘉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沈永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生,华东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应用化学博士,德国马普科学院高分子研究所博士后。1980年至

1982年担任上海焦化厂煤炭化学研究所技术情报员,1984年7月至2018年10月就职于华东理工大学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20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年度召开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列席股东大事姓名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出席会议会次数沈永嘉4400否3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日期届次事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5日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议案》

四、现场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期,本人高度关注公司战略发展、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考察和调研,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关注任职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任程序,按照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4年度共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24项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董监高2024年薪酬及募投项目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个人履职能力,同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八、总体评价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

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沈永嘉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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