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做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姜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1984年7月至1989年2月任本溪大学机械系、经济系教师,1989年2月至2001年9月任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税务系副教授,2009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01年9月至2021年3月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退休),2021年3月至10月任广东东软学院教授,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教授。2024年1月任广东白云学院会计学院教授。2020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5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
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年度召开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列席股东会事姓名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出席会议次数姜欣660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553311
1.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作为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履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作为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履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日期届次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4月14日1.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1.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1月6日
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15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对于履职所需的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跟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历次股东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七)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
会、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及投资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天数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并为公司提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
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合规性和真实性。2025年度,公司严格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度与烟台依众化工有限公司、龙口思源塑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5年实际发生的金额376.87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已审议批准的900万元额度,公司与依众化工以及思源塑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度,公司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
为上述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本人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姜欣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