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9证券简称:联合化学公告编号:2026-016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化学”)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或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存续期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海外客户进行产品销售的出口业务,出口业务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动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
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货币利率互换及相关
4组合产品等业务。公司衍生品交易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以缩小外汇敞口为目的。当报表存在外汇资产敞口时,公司通过结汇方向的衍生产品或衍生产品组合缩小资产敞口;当报表存在外汇负债敞口时,公司通过购汇方向的衍生产品或衍生产品组合缩小负债敞口。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或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存续期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期限及授权
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4、交易对方
在实施衍生品的主体所在地,公司通过当地合法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
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进行收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
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公司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财务总监、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人员,财务总监是第一责任人,资金管理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资金管理部门根据货币汇率和与外币银行借款相关的各种利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经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超过总经理权限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4、公司内审部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
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对外币收款的谨慎预测,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4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全球经济形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因外币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该项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自身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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