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口联合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联合化学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299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068.0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31.98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4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3276.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累计投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进度金额金金额年产8000吨有机
120194.4322.060.11%
颜料生产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390.867.550.32%
3补充流动资金3246.693246.69100.00%
合计25831.983276.30
三、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8月25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8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因此,公司对“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目前,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有机颜料生产国和出口国。近年来,国内有机颜料行业需求规模整体保持相对稳定,市场竞争态势激烈,呈现出产能充足的特征,预计未来行业产能增速将高于需求增速,供过于求的特征将进一步凸显。同时,自2025年以来,美国多次调整关税政策,从而导致我国有机颜料市场竞争日趋
2激烈,进一步加剧了供过于求的供需格局。基于对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最新情况
的整体评估,公司认为目前的订单需求可通过采取自动化产线优化及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进行满足。因此,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投入的最佳时机。根据对未来行业形势的认真研判,公司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后续公司会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功能定位为使公司形成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为公司高性能有机颜料产品更新换代和新增长点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对设计完成的高性能有机颜料新产品进行实验生产。近年来,下游客户对于新品种有机颜料的需求放缓,公司主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工作,公司现有的研发场地、设备条件可以满足目前的研发需求。如按原计划继续推进研发中心建设,则该项目的未来收益将很可能与初始预期存在较大偏离,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因此,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确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同时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合理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
研发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造成募集资金浪费,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从长远来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健康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3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会意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缪兴旺张少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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