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0证券简称:金杨股份公告编号:2025-045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
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林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168号无锡市金杨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72889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95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
717759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62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1113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71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7人,代表股份1738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172%。
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
625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4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11341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87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61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31%;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61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04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05债券利率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07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弃权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6%;反对1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5%;弃权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
反对16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61%;反对16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0%;弃权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
反对1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61%;反对1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7%;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10转股数量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38%;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0%。
2.11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
反对1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61%;反对1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7%;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12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
反对1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53%;反对1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7%;弃权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14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弃权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6%;反对1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5%;弃权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2.18募集资金存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61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31%;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61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7%。
2.19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
反对1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8%;反对1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20评级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
反对1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8%;反对1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0%;弃权4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4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
反对1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27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4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5%;反对1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0%;弃权27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
反对1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34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25%;反对1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0%;弃权34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四)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
反对12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81%;反对12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7%;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反对1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3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96%;反对1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85%;弃权3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96%;反对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2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
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5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18%;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0%;弃权5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
反对1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86%;反对1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5%;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9%。
1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01%;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0%;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9%。
1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01%;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0%;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9%。
1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0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
反对11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78%;反对11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2%;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9%。
1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0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
反对11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78%;反对11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2%;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9%。
12.06《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01%;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0%;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9%。
1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
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1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01%;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0%;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9%。
12.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0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
反对11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78%;反对11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2%;弃权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9%。
1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
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4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93%;反对1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0%;弃权4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
12.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3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
反对10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5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6%;反对10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5%;弃权5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9%。
12.01、12.02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帅棋律师、钱晓波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