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金杨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伟联系电话:021-60936933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河联系电话:021-60933112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2024年度公司存在 IPO募投项目“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延期的情形,达到预定可使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IPO 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新建电池结构件生产基地项目(金杨马来西亚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马来西亚项目工程建设(不含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及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2026年1月,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杨精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马来
西亚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马来西亚项
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由于结项后的 IPO 募投项目暂未运行一个
完整会计年度,故实际投资效益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文件中对募投项目年度预计效益暂不可比。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情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形,保荐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公司经营业绩
2025年度,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扣除非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5824.72万元,较2024年度同比增长
230.40%,主要系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长29.38%。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消费电子行业延
续复苏态势,公司圆柱电池精密结构件销量增长;*公司抓住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机遇,积极开拓方形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公司方形电池精密结构件销量增长。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27日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介绍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减持和上市公司资金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用行为界定、后果及解决途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不适用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不适用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不适用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不适用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不适用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不适用行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不适用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3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无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不适用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无不适用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是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是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是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是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11、关于公司股东合规的承诺是不适用
1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承诺
是不适用(详见金杨精密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因公司聘请国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自2025年10月13日,公司与国信证券签署保荐承销协议之日起,国信证券将承接原国
4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刘伟先
生、黄河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保荐机构及对应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无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伟黄河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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