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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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王晓宏、王尚虎、华剑锋2026年4月28日(此页无正文,为《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委员:
王晓宏:
王尚虎:
华剑锋: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