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2证券简称:联盛化学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审议该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次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二)与公司长远发展及当年度经营业绩挂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
四、实施程序
本次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考核和具体实施。
五、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9.50万元/年,津贴每半年度发放一次,无须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
司的实际工作岗位、经营业绩及具体管理职务确定年度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其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公司将视当年经营业绩情况、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及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奖励金额,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预发一部分、次年春节前支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根据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绩效考核评价完成后支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外部董事,参照独立董事标准享受董事津贴,
津贴每半年度发放一次,无须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六、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所有委员与本次审议事项均具有利害关系,全部回避表决,故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委员俞快女士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七、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或考核方案进行调整。
(四)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确定。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八、备查文件
1.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