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2证券简称:联盛化学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补选完
成及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新增聘任副总经
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
事周正英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周正英女士申请辞去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2025年1月
14日至2028年1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正英女士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离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周正英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正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台州市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其未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周正英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周正英女士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离任后将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及董事会对周正英女士在任职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二、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具体组成调整为设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黄卫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自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卫国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黄卫国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及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葛昌华先生、阮涛涛先生因任期即将届满六年而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其离任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郑人华先生、冯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8年1月13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如
下调整:
董事会各专门委调整前调整后员会召集人成员召集人成员
第四届董事会战牟建宇牟建宇、俞快、李生、牟建宇牟建宇、俞快、李生、略委员会郑锡荣、葛昌华郑锡荣、郑人华
第四届董事会审牟建宇、葛昌华、阮牟建宇、郑人华、冯懿、金礼才金礼才
计委员会涛涛、金礼才金礼才
第四届董事会提牟建宇、葛昌华、阮牟建宇、郑人华、冯懿、阮涛涛冯懿
名委员会涛涛、金礼才金礼才
第四届董事会薪俞快、葛昌华、阮涛俞快、郑人华、冯懿、葛昌华郑人华
酬与考核委员会涛、金礼才金礼才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新增聘任副总经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俞快女士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新增聘任周正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周正英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附件:
1、黄卫国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8年至1999年,任椒江四维化工厂职员;2000年至2013年,历任联盛工业
技术员、工段长、主任、副经理等职;2013年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副经理;
2018年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卫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台州市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黄卫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周正英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4年至2013年,任浙江联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2013年至
2019年,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副经理;2016年至2018年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正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台州市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周正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和第3.2.5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