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3证券简称:观想科技公告编号:2024-026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豁免不得适用于会产生金额相同且方向相反的暂时性差异的交易。因此,本集团需要为初始确认租赁和固定资产弃置义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上述相应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所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50060.64-56354.80
未分配利润50060.64-56354.80
所得税-106415.4456354.80
净利润106415.44-56354.80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2145.265191.27
未分配利润2145.265191.27
所得税3046.01-5191.27
净利润-3046.015191.27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