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3证券简称:观想科技公告编号:2025-041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想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000000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以人民币44.1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深洛廿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致远资本”)。双方于2025年
7月17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不低于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80%。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致远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
致远资本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观想发展持有公司股份123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5.3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观想发展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2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1%。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观想发展持有公司股份8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观想发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2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1%。4、致远资本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认购公司5.00%股份。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致远资本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7、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观想发展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7月17日与致远资本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观想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以人民币44.1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致远资本,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壹亿柒仟陆佰伍拾陆万元(¥176560000.00)。
致远资本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认购公司5.00%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致远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致远资本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观想发展持有公司股份1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观想发展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462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1%。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观想发展持有公司股份8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观想发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2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致远资本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观想发展1230000015.38%830000010.38%
魏强3394560042.43%3394560042.43%
合计4624560057.81%4224560052.81%
致远资本00.00%40000005.00%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宁主要经营场所安东路198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强
出资额2531.479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411Y9XD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6日合伙期限2019年12月16日至长期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销售:办经营范围公用品、电子产品;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名称出资比例
魏强67.37%
合伙人情况韩恂5.13%
王礼节4.39%
易明权4.39%李飞8.79%
龚钰彬4.88%
姜颖1.12%
林吉柏1.12%
芦勇生1.12%
熊坚1.12%
张学如0.56%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宁通讯地址安东路198号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致远深洛廿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VJ312基金管理人名称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一巷友谊大厦501室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韩业旺
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71831基金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335001881M
码基金管理人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基金管理人经营期限2015年4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出资比例王怀前100%
基金管理人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诺德金融中心 37D2
2、受让方履约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中,受让方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受让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关系、投资关系、重大影响以及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甲方(转让方):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受让方):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深洛廿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份转让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持有的目标
公司合计400000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5.00%)的所有权及其全部从属权利(该从属权利为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已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基于前述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利)转让予乙方。甲方承诺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2)若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发生除权,则标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格为44.14元/股,甲方以(大写)壹亿柒仟陆佰伍拾陆万元(¥176560000.00)的总价(股份转让总价)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4000000股股份。该价格系根据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的转让价格下限标准确定。
(3)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00000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5.00%)。
2、交割条件经双方协商确定,在满足以下全部交割条件后,方可实施标的股份交割:
(1)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因法定或承诺不得转让的情况;
(2)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权属合法、清晰、完整、稳定,标的股份不存在
任何质押、查封、冻结以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3)不存在以标的股份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标的股份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乙方于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本次交易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向甲方指定账
户支付50%的股份转让价款捌仟捌佰贰拾捌万元(¥88280000.00)。
(2)待甲乙双方取得深交所对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50%的股份转让价款捌仟捌佰贰拾捌万元(¥88280000.00)。
4、股份交割
(1)在乙方完成首笔付款后的5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向深交所申请本次交易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
(2)双方同意自取得深交所就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及乙方付
完第二期款项后5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3)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及其从属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转归乙方享有。
5、陈述与保证在标的股份过户后,乙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
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特别约定: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6、其他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五、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致远资本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份受让是致远资本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交易各方已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无需履行上市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转让方所作出的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6、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观想发展)》;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致远资本)》。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