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观想科技
股票代码:301213.SZ
信息披露义务人1: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宁安东路19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2:魏强
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不变(一致行动)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7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
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协议转让事宜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
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1声明........................................15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2声明........................................16
第九节备查文件..............................................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本报告书指《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观想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指魏强息披露义务人2
公司、上市公司、观想科技指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致远资本指远深洛廿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观想发展与致远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协议转指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致远资本转让其持有的占观想科让
技总股份数5.00%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宁安东路198主要经营场所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强
出资额2531.479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411Y9XD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6日合伙期限2019年12月16日至长期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登记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服务;文化艺术经营范围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名称出资比例
魏强67.37%
韩恂5.13%
王礼节4.39%
易明权4.39%
李飞8.79%合伙人情况
龚钰彬4.88%
姜颖1.12%
林吉柏1.12%
芦勇生1.12%
熊坚1.12%
张学如0.56%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宁安东路198通讯地址号
52、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长期居姓名职务性别国籍身份证号国家或地区居住地留权执行事务合
魏强男中国511128197801******成都市否伙人
上述主要负责人在其他公司主要兼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任职单位名称担任职务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强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炎黄信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姓名魏强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511128197801******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否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魏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魏强先生直接持有观想发展67.37%的份额
并担任观想发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观想发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观想发展为魏强先生控制的企业,双方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种类股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
观想发展 普通股(A 股) 12300000 15.38% 8300000 10.38%
魏强 普通股(A 股) 33945600 42.43% 33945600 42.43%
合计持有股份4624560057.81%4224560052.81%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5年7月17日,观想发展与致远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观想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观想科技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0%)转让给致远资本,转让价格为44.14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壹亿柒仟陆佰伍拾陆万元(¥176560000.0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甲方(转让方):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受让方):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深洛廿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份转让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
400000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5.00%)的所有权及其全部从属权利(该从属权利
为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已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基于前述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利)转让予乙方。甲方承诺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9(2)若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发生除权,则标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经双方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格为44.14元/股,甲方以(大写)壹亿柒仟陆佰伍拾陆万元(¥176560000.00)的总价(股份转让总价)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4000000股股份。该价格系根据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的转让价格下限标准确定。
(3)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00000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5.00%)。
2、交割条件
经双方协商确定,在满足以下全部交割条件后,方可实施标的股份交割:
(1)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因法定或承诺不得转让的情况;
(2)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权属合法、清晰、完整、稳定,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以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3)不存在以标的股份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
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标的股份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乙方于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本次交易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50%
的股份转让价款捌仟捌佰贰拾捌万元(¥88280000.00)。
(2)待甲乙双方取得深交所对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乙方
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50%的股份转让价款捌仟捌佰贰拾捌万元(¥88280000.00)。
4、股份交割
(1)在乙方完成首笔付款后的5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向深交所申请本次交易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
10(2)双方同意自取得深交所就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及乙方付完第二期款
项后5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3)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及其从属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转归乙方享有。
5、陈述与保证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乙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特别约定: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6、其他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五、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强先生控制的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2魏强先生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股本结构、控制关系等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方式为协议转让,转让价格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持股。
5、信息披露义务人2在其他公司的主要任职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6、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12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却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1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魏强年月日
15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2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_____________魏强年月日
16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观想科技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17(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魏强年月日
18(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_____________魏强年月日
19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成都市司股票简称观想科技股票代码301213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信息披露义务人1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成都天府新区
名称业(有限合伙)册地址/住所万安街道宁安东路19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2信息披露义务人2注成都市金牛区魏强
名称册地址/住所******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是?否□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6245600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7.81%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4000000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比例(减少):5.00%权益的股份变动数
变动后持股数量:42245600股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2.8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年7月17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协议转让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
20是□否□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
否拟于未来12个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月内继续增持若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是□否□不适用?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21(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魏强年月日
22(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_____________魏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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