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3证券简称:观想科技公告编号:2026-037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8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1.5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99783.03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569100216.97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10004号)。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募投项目达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累计已投入项目名称投资进度预定可使用状集资金总额金额态日期数智化能力
21352.562275.3610.66%2028年6月
提升项目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一)调整原因
为精准抢抓 AI技术迭代升级、数字经济纵深发展时代机遇,依托对前沿产业趋势的深度研判与前瞻布局,公司持续完善人工智能全域赋能体系,锚定 AI赋能核心主线,全面深化“AI+”模式对军工主业产品矩阵的深度融合赋能,稳固筑牢“AI+军工”核心主业根基,持续增厚军工领域核心技术壁垒与行业竞争实力。当前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进程持续提速,“AI+HALO资产”已然成为实体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重要路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公司聚力搭建专业化创新研发与产业中试载体平台,深耕战略性矿产、新型能源及新兴产业赛道,大力推进资源能源高效转化与集约利用,加速实现 AI技术跨业态渗透融合与全域市场多元拓展,稳步构筑“军民双向驱动、多业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为保障各项战略规划稳步落地实施,精准匹配企业中长期整体发展布局,进一步盘活资金效能、提升募集资金综合使用效益,公司拟对现有募投项目内部投资架构实施科学优化与合理调整。
(二)调整情况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重新评估后的实际需求,拟增加募投项目场地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的募集资金支出,调整软件购置类型及数量,并减少基本预备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调整前投资本次调整后投资序号项目构成调整金额金额金额
1建设投资18901.0021671.002770.00本次调整前投资本次调整后投资
序号项目构成调整金额金额金额
1.1场地费用852.001992.001140.00
1.2设备购置费用11929.0013559.001630.00
1.3软件购置费用2520.002520.000.00
1.4研发费用3600.003600.000.00
2基本预备费用450.0030.00-420.00
3铺底流动资金2350.000.00-2350.00
合计21701.0021701.000.00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
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需要进行的调整,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专门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
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