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观想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5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1.5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9.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910.02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26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10004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503.14万元(不包含利息净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二)董事会审议程序2025年5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503.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2025年5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503.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观想科技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志杰李军伟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