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3证券简称:观想科技公告编号:2025-037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
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强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9999999股。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人数(人)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855335535066.6942%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现场投票65176870064.7109%其中
网络投票7915866501.98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人数(人)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8133367504.1709%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现场投票217501002.1876%其中
网络投票7915866501.9833%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无法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参会,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
表决意见代表股份数(股)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327805099.8551%
反对741000.1389%
弃权32000.006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意见代表股份数(股)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5945097.6834%
反对741002.2207%
弃权32000.0959%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
表决意见代表股份数(股)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328905099.8757%
反对631000.1183%弃权32000.006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意见代表股份数(股)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7045098.0130%
反对631001.8911%
弃权32000.0959%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
表决意见代表股份数(股)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6245097.7733%
反对706002.1158%
弃权37000.110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意见代表股份数(股)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6245097.7733%
反对706002.1158%
弃权37000.1109%
本次会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魏强先生、易明权先生、王礼节先生、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冯剑飞律师、何小炜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