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5证券简称:中汽股份公告编号:2026-038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汽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
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1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年 6月 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可转债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103904.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103904.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1171.2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中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3904.00万元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
2申购已于 2026年 6月 11日(T日)结束。根据 2026年 6月 9日(T-2日)公布
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中汽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103904.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共计1039.04万张。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6年 6月 11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中汽转债总计
8731595张,即87315950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4.04%。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总计为
1658800张,即165880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96%,网上中签率为
0.0018969953%。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87443547010张,配号总数为8744354701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0874435470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6年 6月 1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 T+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中汽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
类别有效申购数量(张)实际获配数量(张)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873159587315951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43000004300000100%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3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8744354701016588000.0018969953%
合计8745227860510390395-
注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4300000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1.38%;
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
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5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中汽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6年 6月 9日(T-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材料。
七、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经济区
联系电话:0515-69860935
联系人:夏秀国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
电话:010-80929028
联系人:资本市场总部
发行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4(本页无正文,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