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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凯新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5-08 查看全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变化情况..................................3

二、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变化情况....................................3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变化情况.......................................10

四、发起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11

五、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变化情况.................................12

六、发行人的业务变化情况.........................................12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15

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变化情况.....................................27

九、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变化情况.................................37

十、发行人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39

十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变化情况....40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41

十三、发行人的税务、财政补助变化情况.............................43

十四、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变化情况...................47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47

十六、关于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49

附件一:发行人的主要土地使用权情况................................51

附件二:发行人的主要房屋所有权情况................................56

附件三:发行人已获授权的专利......................................65

附件四:发行人的重大销售合同......................................70

附件五:发行人的重大采购合同......................................71

附件六:发行人的重大授信合同......................................72

附件七:发行人的重大借款合同......................................75

附件八:发行人的重大银行承兑协议..................................81

附件九:发行人的重大担保合同......................................84

附件十:发行人的其他重大合同....................................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2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已于2023年4月21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2023年5月18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2023年8月17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2023年9月13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鉴于发行人已于2024年4月20日公告了《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申

4-1-1报文件也发生了部分修改和变动,本所就《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之日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发生的重大

法律事项变化情况进行了补充核查,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本所已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的补充,并构成《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非另有说明,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声明、假设及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发行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4-1-2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会的批准

2024年3月2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2024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提交的上述议案,同意将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20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

的有效期外,发行人本次发行及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可转债于深交所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

二、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明确了具体的转换办法,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

2、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本次发行将按照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是否转换,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

4-1-3(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文件、公司

治理制度、组织架构图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选举了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包括职工监事),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采购中心、内贸中心、外贸中心、生产中心、质量中心、研究院、物管中心、

行政中心、财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2]1810号)、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1747号)以及于2024年4月1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4062号)(以下简称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追溯调整)分别为44096.21万元、95486.71万元、43652.22万元,平均净利润61078.38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说明书》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120 万吨 MEG联产 10万吨电子级 DMC新材料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会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4-1-4如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符合《证券法》第十五

条第二款之规定。

4、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变化情况”之“(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部分所述,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条件的规定,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报告期内的定

期报告、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说明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发行人不存在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存在《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下列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的相关规

定:

(1)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其住所地公安主管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http://www.csrc.gov.cn/zhejiang/)、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4-1-5axu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项之规定。

(2)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三、发行人的独立性变化情况”和“六、发行人的业务变化情况”部分所述,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3)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报告期内的

定期报告、最近三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出具的

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

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4)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之规定。

2、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1)如《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之“(一)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所述,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

(2)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其住所地公安主管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4-1-6告》《机构诚信信息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中国证

监会浙江监管局(http://www.csrc.gov.cn/zhejiang/)、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人

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条第(二)项规定之情形。

(3)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

具的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一年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之情形。

(4)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调查表、其住所地公安主管部

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机构诚信信息报告》以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中国证监会浙

江监管局(http://www.csrc.gov.cn/zhejiang/)、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

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人民法院

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www.c

4-1-7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情形,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之情形。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方案、《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提供的调查表以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120 万吨 MEG 联产 10 万吨电子

级 DMC 新材料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或备案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变化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部分所述,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次发

4-1-8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报告期内的

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的财务总监,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33%、52.90%及55.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560.30万元、104145.40万元及-12678.56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变化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部分所述,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

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符合《可转债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

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3、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已对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与方式进行了约定,符合《可转债办法》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

4-1-94、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了赎回条款,规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债;约定了回售条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约定了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5、经核查,发行人已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签订《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请其为可转债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6、根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相关的《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公平、合理,明确了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7、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

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符合《可转债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最

近三年年度报告、发行人业务制度、发行人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文件及发行人出

具的书面说明,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4-1-10四、发起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东名册,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正凯集团18095899235.13

2沈志刚338635116.57

3御心投资262630685.10

4复朴投资154477233.00

5长江奇湾133502832.59

6肖海军75000001.46

7海宁万兴66000001.28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

863060521.2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中咨华盖47727270.93

10海宁万鸿45000000.87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及发

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正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沈志刚。

(三)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及发

行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为御心投资,御心投资持有发行人26263068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10%)。

需要说明的是: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份转让协议、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及出具的说明,2024年3月30日,御心投资与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拓4-1-11牌兴丰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拓牌兴丰6号)签署了《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御心投资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6263068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10%)转让给拓牌兴丰6号,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御心投资将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拓牌兴丰6号将持有发行人26263068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10%),成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御心投资正在就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办理深交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尚未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五、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本变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档案、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以及发行人的

书面说明,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证

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业务变化情况

(一)境外业务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持有的《商业登记证》《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在境外拥有全资子公司新加坡万凯、控股子公司万凯实业以及控股子公司印尼

MIMOSA,用于开展相关境外业务,该等境外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

1 新加坡万凯 PET及原材料贸易

4-1-12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

2 万凯实业 PET及原材料贸易、境外投资平台

3 印尼 MIMOSA PET及原材料贸易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存在向部分境外主体采购和销售产品及前述境外子公司外,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之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要业务资质和许可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业务资质和许可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凯普奇于 2023 年 10月 25日取得了编号为 91330481MABX6YFM80001P 的排污许可证,万凯包装于2023年11月10日取得了编号为(浙嘉内河)港经证(5

239)号港口经营许可证;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取得的现行有效的主要业务资质、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1、排污许可证

公司证书证书编号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证书有效期出具单位名称名称

91330481

万凯排污浙江省海宁市尖山2022.01.01-嘉兴市生态

67385858

新材许可证新区闻澜路15号2026.12.31环境局

9X001P

91500102重庆市涪陵区龙桥重庆市涪陵

重庆排污2023.04.27-

MA604M4E 工业园区增银大道 区生态环境

万凯许可证2028.04.26

X5001P 88号 局

91330481浙江省嘉兴市黄湾

凯普排污2023.10.25-嘉兴市生态

MABX6YFM 镇闻澜路 15号 6号

奇许可证2028.10.24环境局

80001P 配套厂房

2、进出口资质

注册登记/证书公司名称证书名称备案编号出具单位备案日期有效期

4-1-13海关进出

口货物收嘉兴海关驻

万凯新材 331393057G 2009.08.21 长期发货人备海宁办事处案回执对外贸易

万凯新材经营者备028029332017.03.10--案登记海关报关重庆海关驻

重庆万凯单位注册50029613532018.11.06长期涪陵办事处登记证书对外贸易

重庆万凯经营者备050782292020.03.23--案登记表报关单位嘉兴海关驻

凯普奇 3313960AAS 2022.12.01 长期备案证明海宁办事处报关单位

正达凯 51169606DP 2022.11.14 长期 达州海关备案证明报关单位

陕西万凯 610626100B 2023.05.31 长期 汉中海关备案证明

3、港口经营资质

公司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业务范围到期日出具单位名称码头及其他港口

设施服务:1、为中华人民

(浙嘉内船舶提供码头设万凯共和国港嘉兴市交河)港经证施(9号、10号、2026.09.09包装口经营许通运输局

(5239)号11号泊位);2、可证在港区内提供货

物装卸、仓储服务

4、辐射安全许可证

公司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经营范围证书有效期出具单位名称

4-1-14万凯 辐射安全 浙环辐证 使用 IV和 V类放 2021.01.26- 浙江省生

新材 许可证 [F2172] 射源 2026.01.25 态环境厅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聚酯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59668.56万元、

1633481.90万元及1660489.06万元,分别占同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的89.67%、

84.26%及94.71%,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四)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发行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最近三年年度报告、最近三年审计

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依法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标良好,不存在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一)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表、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

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发行人 2023年度的主要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1、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3名,分别是正凯集团、沈志刚及御心投资。

4-1-15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正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沈志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正凯集团持有其99%股权,浙江正凯投资

1重庆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凯投资)持有

其1%股权

重庆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

2重庆仲涪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

正凯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实际控制

3正凯投资

人沈志刚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锦凯智塑科技有限公司

4正凯投资持有其100%股权(以下简称锦凯智塑)浙江领驭智诚商业管理有限

5正凯投资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浙江思维特数字科技有限公

6正凯投资持有其100%的股权司(以下简称浙江思维特)

正凯锦鑫能源(上海)有限正凯集团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

7

公司一致行动人沈小玲担任执行董事

正凯锦鑫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

凯灿实业发展(上海)有限

810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配偶高月娟担任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正凯投资持有其98%的股权,实际控制人

9嘉兴凯立投资有限公司沈志刚持有其2%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兼经理

正凯投资持有其100%的股权,实际控制

10海宁普凯包装有限公司

人沈志刚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1-16杭州澄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11正凯投资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

海南悦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嘉兴材赋一期创业投资合伙其63.33%出资份额,杭州澄凯私募基金

12企业(有限合伙)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33%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材赋二期创业投资合伙杭州澄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3企业(有限合伙)96.67%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澄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嘉兴湛泸一期创业投资合伙

143.64%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企业(有限合伙)

正凯投资持有其18.18%出资份额杭州澄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嘉兴湛泸之官创业投资合伙

150.91%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企业(有限合伙)

正凯投资持有其26.36%出资份额

16润凯新材正凯投资持有其100%的股权

正凯集团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浙江普汇锦科技发展有限公

17一致行动人沈小玲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司理(已于2024年2月1日卸任)

正凯集团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

18海南澄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沈小玲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海南澄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99%

海南悦凯投资合伙企业(有出资份额,凯灿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

19限合伙)司持有其1%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正凯集团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

20正凯化纤

沈志刚担任执行董事

正凯集团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

21正凯置业的一致行动人沈小玲担任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正凯集团持有其83.33%股权,实际控制

22正凯纺织

人沈志刚担任董事长浙江有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23正凯集团持有其85%股权

广州鑫研锦增材科技有限公浙江有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

24

司股权

4-1-17正凯集团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

25杭州普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沈志刚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正凯投资持有其34.43%的股权,实际控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26制人沈志刚担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一致

行动人肖海军持有其2.80%股权山东福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27

司100%股权上海华申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28

公司51%股权

4、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嘉渝科技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发行人持有其66.67%股权、嘉渝科技持有

2重庆万凯

其33.33%股权

3重庆浙涪重庆万凯持有其100%股权

4重庆华凯重庆万凯持有其100%股权

5陕西万凯重庆万凯持有其100%股权

6万凯包装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7普凯新材万凯包装持有其49%股权

8凯普奇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9正达凯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10新加坡万凯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11万凯实业重庆万凯持有其65%股权

12 印尼 MIMOSA 新加坡万凯持有其 55%股权

5、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5名,分别为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

3名,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1名,具体情况如下:

4-1-18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执行董

1沈志刚

事兼经理

2肖海军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

3高强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邱增明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5祝卸和发行人独立董事

6章击舟发行人独立董事

7陈国平发行人独立董事

8陈灿忠发行人副总经理

9章延举发行人副总经理

10吕恩君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11华云发行人监事

12曹爱兵发行人监事

13沈月秀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监事

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上述关联自然人的配偶、年满18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7、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第3项列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杭州商旅居酒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2杭州天新纺织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杭州华宜科技新材料有限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4-1-19临沂同赢物业管理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4

司董事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5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6浙江德意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7杭州文汇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的企业安徽生鲜传奇商业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

8

司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

9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杭州同赢商业管理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0

司董事的企业杭州德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1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浙江君瑞地产发展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2

司董事的企业滕州德意君瑞置业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3

司董事的企业杭州德意智家销售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4

司董事的企业杭州德意君瑞商业管理有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5

限公司执行董事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6杭州恒杉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的企业杭州德意智家股份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7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浙江丽博智能家居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8

司董事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19杭州德意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杭州德意源创科技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20

司董事的企业

21杭州君瑞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4-1-20董事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22上海开诚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23杭州丽博家居有限公司

董事的企业杭州德意空港商业发展有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24

限公司董事的企业安徽乐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

25

司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26山东德意房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的企业滕州同赢商业管理有限公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并担任

27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

28杭州厚正典当有限公司

企业上海世峨鑫润新材料有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沈小玲担任董事

29

公司的企业杭州萧山宁围阳光中介服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经营者

30

务部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经营者

31杭州萧山惠丰五金经营部

的企业德清舟汇企业管理咨询工

32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的企业作室(个人独资)

浙江和山环能资源有限公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并担任董事、

33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湖州领核能源企业管理合

34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的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双庙麦田农业发展有

35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杭州双庙麦田餐饮管理有

36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

37宁波洁碳环保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的企业

杭州基本粒子投资管理合

38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的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39上海宇耕投资合伙企业(有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并担任执行事

4-1-21限合伙)务合伙人的企业

杭州和山前行投资合伙企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40业(有限合伙)控制的企业

杭州凯舟企业管理有限公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持股50%并担任董

41

司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上海和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担任董事且其关系

42

司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上海标荟实业发展有限公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43

司控制的企业山东京扬环保科技有限公

44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的企业

司浙江在水一方企业管理有

45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担任董事的企业

限公司

杭州粒子加速投资管理有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担任董事、高级管

46

限公司理人员且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杭州粒子同行投资合伙企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47业(有限合伙)控制的企业杭州大洲投资咨询合伙企发行人独立董事章击舟控制并担任执行事

48业(普通合伙)务合伙人的企业绍兴忠谊供应链管理有限发行人副总经理陈灿忠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49

公司控制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杭州铭盛五金机械有限公发行人副总经理陈灿忠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50

司控制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8、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还包括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方,因与发行人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12个月内为公司关联方的主体,或者过去12个月内为发行人关联方的主体,以及报告期内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主体,其中,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过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备注

报告期内具有重要影响的自2022年6月起,发行人持

1方元物流

参股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有其股权比例低于5%,且不

4-1-22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备注

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方再向其提名董事,不再对其具有重大影响,自2023年6月起不再认定为关联方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方元物流的子公司,2023年

2嘉兴方元

认定的关联方6月起不再认定为关联方

发行人报告期内持有其49%

3国凯供应链已于2022年8月注销

股权

(二)关联交易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1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4062号)、发行人提供的关联交易合同及说明,2023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

仓储运输服务4516910.07

方元物流单证服务2576177.14

海运服务5374937.22

嘉兴方元仓储运输服务4574.77

思维特数字软件18514092.92

杭州君瑞食品98400.00

锦凯智塑 PET直饮杯 42821.69

注:方元物流和嘉兴方元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3年1月-5月的交易金额,2023年6月起,方元物流和嘉兴方元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其与发行人的交易不再为关联交易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

4-1-23PET 97652757.90

普凯新材水电汽10397189.07

废料3026.55

锦凯智塑 PET 10797310.14

嘉兴方元 PET 15575.22

正凯投资运输工具85663.72

注:嘉兴方元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3年1月-5月的交易金额,2023年6月起,嘉兴方元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其与发行人的交易不再为关联交易

2、关联租赁

(1)公司出租情况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3年度

普凯新材房屋建筑物1464072.69

(2)公司承租情况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3年度

正凯集团运输工具398230.09

3、关联担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关联担保如下:

担保金额担保主债务担保主债务担保方被担保方(万元)起始日到期日

信用证701.192023.11.022024.02.09

沈志刚、信用证701.192023.11.022024.02.18重庆万凯

高月娟信用证709.602022.11.022024.02.18

信用证1366.962023.12.052024.03.18

4、关联方资金拆借

4-1-242023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发行人2023年度关联

方资金拆入明细如下: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拆入金额起始日归还日

重庆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3400000.002023.01.162023.03.16

重庆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400000.002023.01.172023.03.16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重庆万凯向重庆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浙涪100%股权前,重庆浙涪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从其原股东重庆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处拆借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周转,重庆万凯完成对重庆浙涪100%股权的收购后,已向重庆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清偿完毕上述借款。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2023年度,发行人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为1194.15万元。

6、其他关联交易

(1)重庆万凯收购重庆浙涪100%股权重庆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万凯于2023年1月18日签署《重庆浙涪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重庆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重庆浙涪100%股权以4811.30万元转让给重庆万凯。

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发行人收购正达凯100%股权发行人与正凯投资于2023年2月15日签署了《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正凯投资将所持有的正达凯100%股权以35111.18万元转让给万凯新材。

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23年3月3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4-1-25(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2023.12.31

项目名称关联方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普凯新材42945315.952147265.8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名称2023.12.31

应付账款杭州君瑞42500.00

应付账款思维特数字4783951.29

(四)关联方交易引起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因关联方交易引起的合同资产,发行人因关联方交易引起的合同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2023.12.312022.12.31

锦凯智塑5401299.93-

(五)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及发

行人出具的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真实、合法、有效,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

4-1-26损害发行人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

章程、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

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11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子公司;本次补充核查期间,万凯包装、重庆浙涪的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正达凯的住所发生变化,重庆华凯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普凯新材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此外,重庆万凯于新加坡新设 1家控股子公司万凯实业,新加坡万凯受让取得印尼 MIMOSA 55%的股权。发行人的对外投资情况变化具体如下:

1、万凯包装

根据万凯包装持有的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

30481571730795A 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行人提供的万凯包装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本次补充核查期间,万凯包装的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万凯包装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浙江万凯包装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肖海军

4-1-27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海宁市尖山新区仙侠路132号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销经营范围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8日营业期限2011年3月28日至长期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权结构

万凯新材100%

2、重庆浙涪

根据重庆浙涪持有的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500102MA60HRD152 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行人提供的重庆浙涪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本次补充核查期间,重庆浙涪的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重庆浙涪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重庆浙涪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邱增明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曾银大道1号综合服务楼2-26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9年9月4日营业期限2019年9月4日至长期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4-1-28重庆万凯100%

3、正达凯

根据正达凯持有的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

722MA7DTTWJ85 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行人提供的正达凯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本次补充核查期间,正达凯的住所发生变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正达凯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肖海军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住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化工大道8号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经营范围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2日营业期限2021年12月22日至长期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权结构

万凯新材100%

4、重庆华凯

根据重庆华凯持有的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500102MAC9YPMW2L 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行人提供的重庆华凯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本次补充核查期间,重庆华凯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重庆华凯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重庆华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1-29法定代表人臧红辉

注册资本2000万元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曾银大道88号(临港经济区办公大楼501住所

室)

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经营范围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23年2月28日营业期限2023年2月28日至长期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权结构

重庆万凯100%

5、万凯实业

根据万凯实业持有的《商业登记证》,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重庆万凯于新加坡新设控股子公司万凯实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万凯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WKAI INDUSTRY PTE.LTD.公司编号 202346063Z

7 TEMASEK BOULEVARD #27-02 SUNTEC TOWER ONE

注册地址

SINGAPORE(038987)

公司董事 SUN LI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美元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2日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重庆万凯65%

XJP TRADING CO. LIMITED 35%

6、印尼 MIMOSA

4-1-30根据印尼 MIMOSA 的登记注册文件、公司章程及发行人提供的股权收购协议、价款支付凭证,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万凯受让取得了印尼 MIMOSA 55%的股权,印尼 MIMOSA 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印尼 MIMOSA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PT MIMOSA PLASTICS INDONESIA

公司编号 AHU-AH.01.09-0188931

注册地址 JL.PLUIT KARANG CANTIK V NO.38

公司董事 DONNY、WANG XIN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10000万印尼盾成立日期2022年3月28日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新加坡万凯55%

MIMOSA ASIA(S) PTE.LTD 45%

7、普凯新材

根据普凯新材持有的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

30481MA2B8H2T0X 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行人提供的普凯新材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本次补充核查期间,普凯新材的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普凯新材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浙江普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唐波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经营范围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

4-1-31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

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线、电缆经营;煤炭及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办

公设备耗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办公用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金属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8日营业期限2017年11月8日至长期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万凯包装49%股权结构

四川普天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9%

海宁正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

(二)土地使用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万凯新材拥有的面积为20747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编号为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1443号)换发了权属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42项主要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发行人的主要土地使用权情况”。

就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需要说明的是: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款支付凭证及发

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重庆万凯于2023年12月13日与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

(2023)(涪陵)第109号),约定由重庆万凯受让坐落于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南岸浦居委一、八、九组的 FL2023-07-105 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

地面积为18349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重庆万凯已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正在就上述土地使用权

4-1-32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款支付凭证及发

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凯于2023年12月13日与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

(2023)(涪陵)第110号),约定由重庆华凯受让坐落于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南岸浦居委八组的 FL2023-07-106 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

2899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重庆华凯已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正在就上述土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房屋所有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万凯新材拥有的建筑面积合计140096.18平方米的共24项自有房屋换发了权属证书,重庆万凯拥有的位于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的建筑面积合计

34281.31平方米的9项自有房屋取得了权属证书,重庆浙涪新增位于重庆市涪

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的建筑面积合计65826.59平方米的7项自有房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82项主要自有房屋,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发行人的主要房屋所有权情况”。

除上述房屋外: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重庆浙涪在位于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的年产4万吨高性能

APET 及产品项目 APET 车间四(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渝(2023)涪陵区不动产权第 001177399 号)和重庆万凯年产 120 万吨食品级 PET 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扩建

打包车间(不动产权证号:渝(2023)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1174927号)之间拥

有的已投入使用的面积约2259.91平方米的钢结构敞开式建筑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该等敞开式建筑系为避免车间之间产成品运输过程中淋雨之目的建设,不涉

4-1-33及发行人产品生产环节,发行人未就上述敞开式建筑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不会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境内租赁物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万凯包装续租了原由万凯新材承租的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9号、10号、11号泊位及1号、2号仓库,正达凯新增承租4项租赁物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境内租赁物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海宁市通程

万凯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2023.09.10-

1港口经营有1862.00

包装尖山码头9号泊位2026.09.09限公司海宁市通程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

万凯2023.09.10-

2港口经营有尖山码头10号、11号3724.00

包装2026.09.09限公司泊位海宁市通程

万凯海宁市尖山新区钱江2023.09.10-

3港口经营有4489.11

包装村尖山码头1号仓库2026.09.09限公司海宁市通程

万凯海宁市尖山新区钱江2023.09.10-

4港口经营有3836.25

包装村尖山码头2号仓库2026.09.09限公司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

2023.10.10-

5正达凯于丽华道聚城峰华三期20栋87.78

2024.10.10

15楼3号

宣汉县鑫世纪公园城2023.08.10-

6正达凯冉丹丹90.31

6号楼31楼2号2025.08.09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

2023.02.15-

7正达凯曹秀兰浦江街道石岭社区百90.00

2025.02.14

节溪安置房3-5-1宣汉县浦江街道石岭

2023.01.15-

8正达凯文泽梅社区白节溪安置房100.00

2024.01.14

3-5-6

4-1-34宣汉县仁爱

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2023.01.01-

9正达凯劳务服务有130.00

二期安置房119-4-22024.12.31限公司

普光镇欣兴社区任家2023.03.01-

10正达凯谢福1320.00

坝42栋2024.05.31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

2023.02.13-

11正达凯杨道杰土主辽源社区沙田湾130.00

2025.02.13

七栋六楼达州普光建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

2023.12.20-

12正达凯设开发有限发区柳池工业园中小1800.00

2024.12.19

公司企业孵化园综合楼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

2023.08.24-

13 正达凯 李文林 道龙城一号 A区 A2幢 68.61

2025.08.23

1单元29楼2号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发行人子公司正达凯所租赁的房屋系用于职工宿舍、食堂及办公室,上表中第7-12项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书。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目前正达凯对该等房屋的使用未受到影响,如未来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屋,正达凯能够较容易地找到替代性的物业,不会对租赁目的产生重大影响。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表中第5-13项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手续,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被房地产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的法律风险,但鉴于该等罚款金额较小,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子公司未办理房屋租赁协议备案手续的情形不影响租赁协议对合同双方的效力,该等租赁房屋亦不属于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房屋,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子公司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商标4-1-35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及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https://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2023年 7月 1日至 2023 年 12月 31日期间,发行人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情况未发生变化。

(六)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专利缴费凭证及其出具的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s://www.cnipa.gov.cn/),2023年 7月 1日至 2023 年 12月 31日期间,发行人新增 6项境内授权专利,1项境内授权专利到期失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授权专利共79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三:发行人已获授权的专利”。

(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

清单并经本所律师抽查部分主要设备购买合同、发票、现场查看部分生产经营设备,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的账面净值分别为2285439889.04元、9300893.10元、16214832.37元。

(八)主要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受限制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2023年年度报告》、最近三年审计报告、不动产登记

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变化情况”

之“(二)土地使用权”及“(三)房屋所有权”、“九、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变化情况”之“(一)重大合同”之“6、担保合同”披露的抵押、质押情况及

发行人部分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作为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借款及

期货交易保证金受限外,发行人上述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4-1-36九、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变化情况

(一)重大合同

1、重大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及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已经履行完毕的及截至报告期末正在履行的框架性协议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附件四:发行人的重大销售合同”。

2、重大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及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202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已经履行完毕的及截至报告期末正在履行的框架性协议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附件五:发行人的重大采购合同”。

3、授信合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授信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六:发行人的重大授信合同”。

4、借款合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七:发行人的重大借款合同”。

5、银行承兑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银行承兑协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八:发行人的重大银行承兑协议”。

4-1-376、担保合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九:发行人的重大担保合同”。

7、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重大合同主要为重大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合同及原材料采购合同,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十:发行人的其他重大合同”。

本所认为,在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影响该等合同在中国境内继续履行的法律障碍。

(二)侵权之债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

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人民

法院公告网(http://rmfygg.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jcy.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嘉兴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jiaxing.gov.cn/col/col1604534/index.html)、重庆市生态环境局(https://sthjj.cq.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www.mem.gov.cn/)、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cpquery.sipo.gov.cn/)、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http://sbj.cnipa.gov.cn/),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4-1-38(三)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之“(二)关联交易”,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内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相互担保的情况。

(四)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其他

应付款明细,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内,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是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真实有效。

十、发行人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2024年1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二)发行人现行章程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共12章205条,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4-1-39十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变

化情况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情况

2024年1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现行有效的《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共5章62条,对股东大会职权、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席、表决和决议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现行有效的《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共5章53条,对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董事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与表决、决议的作出及执行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补充核查期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会

议记录等文件资料,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没有发生变化。

本所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人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5次监事会会议,未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根据上述会议的召开通知、会议议案、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并经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召开的历

4-1-40次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补充核查期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会

议记录等文件资料,本所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历次授权及重大决策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内部治理制度规定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该等授权或重大决策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5名,分别为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1名。上述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住所

1沈志刚董事长3390051974********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副董事长、总经

2肖海军3390051976********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3邱增明董事、副总经理3204831969********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董事、财务总

4高强3304251972********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

监、董事会秘书

5陈国平独立董事3101021957********上海市静安区

6祝卸和独立董事3301061956********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7章击舟独立董事3301061976********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监事会主席、

8吕恩君339005198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职工代表监事

9华云监事3204021980********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4-1-4110曹爱兵监事4205031979********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11陈灿忠副总经理3390051982********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12章延举副总经理3204021976********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http://www.csrc.gov.cn/zhejiang/)、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法定程序选举或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补充核查期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未发生变动,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9月,刘建平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副总经理职务。2023年9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作出决议,聘任陈灿忠为发行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辞职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的原

4-1-42因为刘建平因其个人原因离职,上述变化并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三、发行人的税务、财政补助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税种、税率

1、根据最近三年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及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5%、20%、15%,境外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子公司适用当地税率

按5%、6%、9%、10%、

11%、13%等税率计缴。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增值税出口货物执行“免、抵、程中产生的增值额退”税政策,退税率为

13%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

房产税1.2%、12%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5%等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和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税收优惠

根据最近三年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

4-1-43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享受的税收优惠如下:

(1)残疾人安置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规定,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按照公司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数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每月退税金额为安置残疾人员人数与企业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的乘积。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安置残疾人员的企业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重庆万凯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的“工程塑料、化工新材料生产”,可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重庆万凯报告期内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二)政府补助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政府补助相关文件、银行凭证及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享受的单笔当期损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序号补助项目补助文件金额(元)

2022年省级《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生产制造方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

1式转型示范1534300.00

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项目)财政奖

项目(绿色化励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23]20号)

方向)财政奖

4-1-44励2022年度商《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关于下务促进发展达2022年度商务促进发展专项资金-出

24288000.00专项资金-出口信保财政奖励的通知》(海财预口信保奖励[2023]116号)财政奖励资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万凯

322262000.00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政奖励的说明》

2022年度商《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关于下务促进发展

达2022年度商贸促进发展专项资金-外

4专项资金-外1000000.00经贸专项财政奖励的通知》(海财预经贸专项财[2023]233号)政奖励《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拨付招商引产业发展扶5资优惠政策资金的通知》(涪财政发8715586.31持资金[2023]394号)招商引资优《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预算指

619810000.00惠政策资金标的通知》(涪财政发[2023]421号)福利企业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7值税即征即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1942000.00退[2016]52号)《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关项目建设扶于拨付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

88077926.68

持资金业、建设、运营扶持资金及设备购置补贴的说明》(涪龙桥园函[2020]23号)《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关设备购置补于拨付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

94666666.69

贴业、建设、运营扶持资金及设备购置补贴的说明》(涪龙桥园函[2020]23号)《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产业扶持资于拨付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

104666666.69

金业、建设、运营扶持资金及设备购置补贴的说明》(涪龙桥园函[2020]23号)《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产业、建设、于拨付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

11运营扶持及4000000.00

业、建设、运营扶持资金及设备购置补设备补贴贴的说明》(涪龙桥园函[2020]23号)设备购置补《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

123333333.35

贴于拨付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

4-1-45期设备购置补贴的说明》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拨付产业扶招商引资优13持政策资金的通知》(涪财政发1555555.56惠政策[2022]1255号)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拨付产业扶招商引资优14持政策资金的通知》(涪财政发[2023]361944444.44惠政策

号)《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拨付产业扶产业扶持资15持政策资金的通知》(涪财政发1555555.56金[2023]546号)《关于拨付年新增50万吨包装新材料(瓶片)技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50万吨包装(海尖管[2015]111号)、《海宁市财政新材料(瓶

16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1765139.95

片)技改项目2016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投资发展补助类)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海财预[2016]273号)《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

11万伏电力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海财预专线及配套17[2015]455号)、《海宁市财政局、海宁1397286.66设施包干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浙江万凯新助材料有限公司11万伏电力专线补助的通知》(海财预[2016]48号)《海宁市尖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企业建设扶

18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奖励、补助的1585530.96

持资金说明》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享受的上述政府补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根据最近三年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已依法纳税,不存在受到税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4-1-46十四、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变化情况

(一)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排污许可证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凯普奇取得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481MABX6YFM80001P),有效期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8年10月24日止。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和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出具的证明,以及发行人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汉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与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及查询报告,以及发行人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产品质量主管部门网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产品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1、未决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诉讼、仲裁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2、反倾销案件

4-1-47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反倾销案件立案公告、初裁公告、终裁公告及出具的说明,

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cacs.mofcom.gov.cn/),欧盟委员会于 2023年 11月 28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粘度大于等于 78毫升/克的 PET作出

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粘度大于等于 78 毫升/克的 PET 征收

6.6%-24.2%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中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重庆万凯适用的税率为10.7%,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即自2023年11月29日起6个月内,欧盟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重庆万凯生产的粘度大于等于 78毫升/克的 PET征收10.7%的反倾销税);2024年3月27日,欧盟委员会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上述涉案产品征收6.6%-24.2%的反倾销税,其中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重庆万凯适用的税率为10.7%,自公告发布次日(即2024年4月3日)起生效。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cacs.mofcom.gov.cn/),墨西哥经济部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无论进口来源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西班牙语:PoliésterResina/Resina de poli (tereftalato de etileno))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特性粘度不低于60毫升/克(或0.60分升/克)的原生聚酯树脂,以及特性粘度不低于 60毫升/克(或 0.60分升/克)的原生聚酯树脂与回收 PET 的混合物,涉案产品的 TIGIE税号为 3907.61.01和 3907.69.99,调查期为 2022 年 7月 1日

至202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为应诉中国企业之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墨西哥经济部尚未作出裁决。

3、反吸收调查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cacs.mofcom.gov.cn/),印度商工部于 2024 年 3月 4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特性粘度大于等于 0.72 分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resin having an intrinsicviscosity of 0.72 decilitres per gram or higher)反倾销案发起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形4-1-48式,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76110、39076190、39076930以及39076990,

吸收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为本次反吸收调查涉及的中国生产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印度商工部尚未作出裁决。

4、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

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总经理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其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出具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十六、关于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完成后,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发行人可转债可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伍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4-1-49(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之签章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叶国俊李振江焦福刚

单位负责人:

王玲年月日

4-1-50附件一:发行人的主要土地使用权情况

使用他项

序号权证编号类型用途坐落面积(㎡)使用权期限至权人权利

万凯浙(2021)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出让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106588.002061.06.12

新材产权第0057134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2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340.72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4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3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219.60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2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4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499.08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1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5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629.62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49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6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445.25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0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7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2362.06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3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8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2354.15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9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9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2354.15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7号用地押

4-1-51使用他项

序号权证编号类型用途坐落面积(㎡)使用权期限至权人权利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0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2354.15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6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1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2354.15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8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2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031.50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48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3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1051.75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55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4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70668.822065.05.26

新材产权第0024147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

15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703.022058.12.24无

新材产权第0044887号用地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6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9060.08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888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7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7925.07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889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8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422.42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890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19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912.92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891号用地押

4-1-52使用他项

序号权证编号类型用途坐落面积(㎡)使用权期限至权人权利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20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3833.95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892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21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8448.42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893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22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193.35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894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

23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931.102058.12.24无

新材产权第0044895号用地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

24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724.632058.12.24无

新材产权第0044896号用地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

25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576.792058.12.24无

新材产权第0044897号用地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26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667.11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898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27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610.46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899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28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728.74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900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29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29460.51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901号用地押

4-1-53使用他项

序号权证编号类型用途坐落面积(㎡)使用权期限至权人权利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30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855.90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902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31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889.73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903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32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997.25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904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33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9848.09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905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34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983.51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906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35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3611.78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907号用地押

万凯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已抵

36出让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0090.172058.12.24

新材产权第0044908号用地押

凯普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

37出让海宁市黄湾镇仙侠路156号5409.922065.05.26无

奇产权第0024162号用地

凯普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

38出让海宁市黄湾镇仙侠路156号2065.942065.05.26无

奇产权第0024163号用地

凯普浙(2023)海宁市不动工业

39出让海宁市黄湾镇仙侠路156号29230.142065.05.26无

奇产权第0024161号用地

4-1-54使用他项

序号权证编号类型用途坐落面积(㎡)使用权期限至权人权利

重庆渝(2022)涪陵区不动工业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南岸浦居

40出让349161.472069.01.25无

万凯产权第000343200号用地委八、九、十、十一、十二组

重庆渝(2022)涪陵区不动工业涪陵区龙桥街道南岸浦居委9、

41出让118145.002070.07.24无

浙涪产权第000474946号用地10、11、12组

正达川(2023)宣汉县不动工业宣汉县普光镇普光工业园区正达

42出让741980.062072.07.17无

凯产权第0009557号用地凯新材料

4-1-55附件二:发行人的主要房屋所有权情况

他项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用途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权利

浙(2021)海宁市不动已抵

1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1189.41

产权第0057084号押

浙(2021)海宁市不动已抵

2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1643.69

产权第0057098号押

浙(2021)海宁市不动已抵

3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6125.31

产权第0057102号押

浙(2021)海宁市不动已抵

4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961.22

产权第0057132号押

浙(2021)海宁市不动已抵

5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39.59

产权第0057133号押

浙(2021)海宁市不动已抵

6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7756.30

产权第0057134号押

浙(2021)海宁市不动

7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11405.57无

产权第0057168号

浙(2021)海宁市不动

8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11405.57无

产权第0057170号

浙(2021)海宁市不动已抵

9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22878.33

产权第0057171号押

4-1-56他项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用途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权利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0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340.73

产权第0024154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1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694.72

产权第0024152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2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000.71

产权第0024151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3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699.89

产权第0024149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4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2070.50

产权第0024150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5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3178.15

产权第0024153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6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4774.24

产权第0024159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7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4774.24

产权第0024157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8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4774.24

产权第0024156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19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4778.19

产权第0024158号押

4-1-57他项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用途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权利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20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6289.42

产权第0024148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21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1051.75

产权第0024155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22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3567.76

产权第0024147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

23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703.02无

产权第0044887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

24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376.73无

产权第0044895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

25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2192.73无

产权第0044896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

26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9827.97无

产权第0044897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27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9060.08

产权第0044888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28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7925.07

产权第0044889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29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838.46

产权第0044890号押

4-1-58他项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用途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权利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0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5143.06

产权第0044891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1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3619.27

产权第0044892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2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8448.42

产权第0044893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3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402.21

产权第0044894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4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6892.28

产权第0044898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5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3606.90

产权第0044899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6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239.29

产权第0044900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7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3509.78

产权第0044901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8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2936.62

产权第0044902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39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4387.43

产权第0044903号押

4-1-59他项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用途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权利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40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4580.87

产权第0044904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41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9848.09

产权第0044905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42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7311.90

产权第0044906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43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4131.71

产权第0044907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已抵

44万凯新材工业海宁市黄湾镇闻澜路15号11114.29

产权第0044908号押

浙(2023)海宁市不动

45凯普奇工业海宁市黄湾镇仙侠路156号5409.92无

产权第0024162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

46凯普奇工业海宁市黄湾镇仙侠路156号8304.44无

产权第0024163号

浙(2023)海宁市不动

47凯普奇工业海宁市黄湾镇仙侠路156号40221.03无

产权第0024161号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48重庆万凯工业2540.78无

产权第 000432557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 110KV 变电站

渝(2022)涪陵区不动 涪陵区增银大道 88号年产 120万吨食品级 PET

49重庆万凯工业16146.43无

产权第 000429412号 高分子新材料 CP4 聚酯装置

4-1-60他项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用途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权利涪陵区龙桥街道曾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渝(2022)涪陵区不动

50 重庆万凯 工业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CP5聚酯装 15322.73 无

产权第000713176号置涪陵区龙桥街道曾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渝(2022)涪陵区不动

51 重庆万凯 工业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SSP9/10 6817.23 无

产权第000713039号装置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52重庆万凯工业6815.23无

产权第 000431953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 SSP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53重庆万凯工业2548.88无

产权第 000431943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备品备件及维修间

渝(2022)涪陵区不动

54重庆万凯工业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增银大道88号罐区85.76无

产权第000432947号涪陵区龙桥街道曾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渝(2022)涪陵区不动

55 重庆万凯 工业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后处理车 24969.59 无

产权第000713204号

间(二)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56重庆万凯工业16596.31无

产权第 000432703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后处理车间(一)涪陵区龙桥街道曾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渝(2022)涪陵区不动

57 重庆万凯 工业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基础切片 870.92 无

产权第000713081号

料仓(二)

58重庆万凯渝(2022)涪陵区不动工业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652.76无

4-1-61他项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用途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权利

产权第 000431998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基础切片料仓(一)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59重庆万凯办公2682.24无

产权第 000432023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楼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60重庆万凯工业23248.70无

产权第 000432238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前处理车间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曾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61重庆万凯工业216.88无

产权第 000713228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热媒站(二)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62重庆万凯工业216.88无

产权第 000432389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热媒站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63重庆万凯办公8261.76无

产权第 000431964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行政大楼

渝(2022)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增银大道88号综合动力

64重庆万凯工业4391.50无

产权第000431908号给水站

渝(2022)涪陵区不动

65重庆万凯工业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增银大道88号综合库2548.88无

产权第000431930号

渝(2023)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曾银大道88号年产120万吨食

66重庆万凯工业9545.52无

产权第 000233004号 品级 PET高分子新材料前处理车间三

渝(2023)涪陵区不动

67重庆万凯工业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投料间1158.72无

产权第001174999号

68重庆万凯渝(2023)涪陵区不动工业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打包车间2908.05无

4-1-62他项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用途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权利

产权第001174927号

渝(2023)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综合动力给水站

69重庆万凯工业5914.29无

产权第001174867号(三)

渝(2023)涪陵区不动

70 重庆万凯 工业 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 88号 CP6聚酯装置 15899.69 无

产权第001174788号

渝(2023)涪陵区不动

71 重庆万凯 工业 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 88号 SSP11/12装置 6279.55 无

产权第001174720号

渝(2023)涪陵区不动

72重庆万凯工业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监测站21.84无

产权第001174648号

渝(2023)涪陵区不动

73重庆万凯工业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配电站216.88无

产权第001174598号

渝(2023)涪陵区不动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基础切片料仓

74重庆万凯工业645.45无

产权第001174526号(三)

渝(2023)涪陵区不动 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 88号 110KV变电站扩

75重庆万凯工业1236.84无

产权第001174256号建

渝(2023)涪陵区不动 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 88号附 1 号 APET车

76重庆浙涪工业13222.20无

产权第001177525号间一

渝(2023)涪陵区不动 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 88号附 1 号 APET车

77重庆浙涪工业10777.90无

产权第001177242号间二

78 重庆浙涪 渝(2023)涪陵区不动 工业 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 88号附 1 号 APET车 14220.36 无

4-1-63他项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用途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权利

产权第001177326号间三

渝(2023)涪陵区不动 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 88号附 1 号 APET车

79重庆浙涪工业27138.39无

产权第001177399号间四

渝(2023)涪陵区不动其他

80重庆浙涪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附1号地磅房40.80无

产权第001175403号用房

渝(2023)涪陵区不动其他

81重庆浙涪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附1号门卫室一71.32无

产权第001175271号用房

渝(2023)涪陵区不动其他

82重庆浙涪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88号附1号门卫室二355.62无

产权第001175183号用房

4-1-64附件三:发行人已获授权的专利

序专利权利专利名称专利号到期日号类型人发明万凯

1 PET熔体出料管结构 ZL 201110040084.8 2031.02.15

专利新材发明万凯

2 PET切片生产设备 ZL 201110087080.5 2031.03.31

专利新材

发明 IPA酯化瓶级聚酯生产 万凯

3 ZL 201110069824.0 2031.03.20

专利设备及其生产方法新材

发明 PET终聚釜机械密封润 万凯

4 ZL 201110061010.2 2031.03.10

专利滑冷却循环系统新材发明改进的乙二醇生产组合万凯

5 ZL 201310299671.8 2033.07.16

专利装置新材发明万凯

6 聚酯工艺塔稳定结构 ZL 201310288028.5 2033.07.09

专利新材实用万凯

7 聚酯催化剂生产装置 ZL 201520003834.8 2025.01.05

新型新材

实用 高拉伸强度膜级 PET 聚 万凯

8 ZL 201520021563.9 2025.01.12

新型酯切片的合成装置新材实用万凯

9 聚酯真空稳定结构 ZL 201520201166.X 2025.04.02

新型新材实用万凯

10 乙二醇管道清洗结构 ZL 201520408429.4 2025.06.14

新型新材发明钛系聚酯催化剂及其制万凯

11 ZL 201410004166.0 2034.01.05

专利备方法和应用新材实用万凯

12 自动脱钩挂钩装置 ZL 201520327516.7 2025.05.19

新型新材

发明 利用 PET 生产扁丝的方 万凯

13 ZL 201410006619.3 2034.01.06

专利法新材发明万凯

14 聚酯在线转产的方法 ZL 201410542068.2 2034.10.13

专利新材发明单独酯化共聚酯生产组万凯

15 ZL 201510098193.3 2035.03.04

专利合装置新材

发明 一种利用 PET生产扁丝 万凯

16 ZL 201410059274.8 2034.02.19

专利的方法新材

4-1-65序专利权利

专利名称专利号到期日号类型人发明万凯

17 共聚聚合物的制备方法 ZL 201510098100.7 2035.03.04

专利新材发明高粘共聚聚酯及制备方万凯

18 ZL 201711121839.0 2037.11.13

专利法新材发明粘带与袋布自动粘接装万凯

19 ZL 201711462930.9 2037.12.27

专利置及其粘接方法新材发明一种锅炉炉渣的出渣装万凯

20 ZL 201810170115.3 2038.02.28

专利置新材聚酯熔体生产聚酯切片发明万凯

21 及熔体直铸聚酯膜片或 ZL 201811338618.3 2038.11.11

专利新材瓶胚的方法实用一种熔体直铸聚酯膜片万凯

22 ZL 201821621908.4 2028.09.29

新型的装置新材实用万凯

23 PET废料回收装置 ZL 202020337831.9 2030.03.16

新型新材实用塑料特性黏度的测试装万凯

24 ZL 202120007346.X 2031.01.03

新型置新材实用固相增粘生产系统中预万凯

25 ZL202222549239.7 2032.09.25

新型热器改进结构新材实用万凯

26 切粒机脱盐水清洗结构 ZL202222589220.5 2032.09.28

新型新材实用万凯

27 酯化工艺水罐 ZL202222325290.X 2032.08.31

新型新材

实用 聚酯车间浆料罐尾气 EG 万凯

28 ZL202222174907.2 2032.08.16

新型回收结构新材实用万凯

29 一种尾气循环收集装置 ZL202223236569.7 2033.07.20

新型新材实用固相增粘生产系统中冷万凯

30 ZL202222551506.4 2032.09.25

新型却器改进结构新材实用一种固相缩聚工艺中的万凯

31 ZL 202321200551.3 2033.05.14

新型节能预热系统新材实用一种聚酯生产中预缩聚万凯

32 ZL 202320532167.7 2033.03.09

新型真空泵节电系统新材

4-1-66序专利权利

专利名称专利号到期日号类型人发明重庆

33 PET 酯化反应釜 ZL 201110105442.9 2031.04.17

专利万凯实用瓶级聚酯切片生产用粉重庆

34 ZL 202021370290.6 2030.07.12

新型料输送系统万凯实用便于观察的粉料输送设重庆

35 ZL 202021372557.5 2030.07.12

新型备万凯实用重庆

36 带支撑功能的切粒机 ZL 202021288492.6 2030.07.02

新型万凯实用一种提升产品质量的结重庆

37 ZL 202021374510.2 2030.07.12

新型晶系统万凯

实用 一种可定期除垢的 PET 重庆

38 ZL 202021372556.0 2030.07.12

新型连续生产线万凯实用一种带料位测量的反应重庆

39 ZL 202021296165.5 2030.07.02

新型釜万凯实用一种液位值测量准确的重庆

40 ZL 202021370254.X 2030.07.12

新型原料加工系统万凯实用重庆

41 一种辅料添加系统 ZL 202021395453.6 2030.07.14

新型万凯实用一种固相缩聚切片热输重庆

42 ZL 202021372505.8 2030.07.12

新型送换热器万凯实用一种固相缩聚氮气纯化重庆

43 ZL 202021370241.2 2030.07.12

新型 EG 回收系统 万凯实用重庆

44 一种料仓侧面进料装置 ZL 202021305375.6 2030.07.05

新型万凯

实用 一种 PET 除乙醛生产装 重庆

45 ZL 202022222876.4 2030.09.29

新型置万凯实用一种固聚系统高效喷淋重庆

46 ZL 202022222848.2 2030.09.29

新型塔万凯实用具有通风散热功能的控重庆

47 ZL 202121770315.6 2031.07.29

新型制室万凯实用重庆

48 一种散热型变压器室 ZL 202121770772.5 2031.07.29

新型万凯

49 实用 一种液氮罐泄压回收装 重庆 ZL 202121777074.8 2031.07.29

4-1-67序专利权利

专利名称专利号到期日号类型人新型置万凯实用重庆

50 乙二醇循环处理系统 ZL 202121770840.8 2031.07.29

新型万凯发明重庆

51 乙二醇循环处理工艺 ZL202110871110.5 2041.07.29

专利万凯实用重庆

52 一种称重装置 ZL 202121493433.7 2031.06.29

新型万凯实用一种高效率螺栓拆装工重庆

53 ZL 202122386068.6 2031.09.28

新型具万凯实用重庆

54 一种管道减震结构 ZL 202122384431.0 2031.09.28

新型万凯实用重庆

55 乙二醇喷淋系统 ZL 202122405818.X 2031.09.29

新型万凯实用重庆

56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 ZL 202122559110.X 2031.10.21

新型万凯实用重庆

57 管道液体收集装置 ZL 202122294078.7 2031.09.21

新型万凯实用重庆

58 废气回收焚烧装置 ZL 202122263473.9 2031.09.16

新型万凯实用重庆

59 一种止回阀及防尘结构 ZL 202122408786.9 2031.09.29

新型万凯发明一种具有防尘功能的粉重庆

60 ZL 202111164973.5 2041.09.29

专利料投加系统万凯实用重庆

61 输送管道用减震支架 ZL 202220130642.3 2032.01.17

新型万凯实用一种锅炉烟气余热回收重庆

62 ZL 202220643764.2 2032.03.21

新型利用系统万凯实用重庆

63 一种污水处理系统 ZL 202220536678.1 2032.03.10

新型万凯实用一种乙醛废气燃烧处理重庆

64 ZL 202221962093.2 2032.07.26

新型系统万凯实用重庆

65 一种物料缓冲料仓 ZL 202221913959.0 2032.07.19

新型万凯

4-1-68序专利权利

专利名称专利号到期日号类型人实用重庆

66 一种酯化余热发电系统 ZL 202221957593.7 2032.07.26

新型万凯实用固相缩聚装置的氮气净重庆

67 ZL 202221977594.8 2032.07.27

新型化系统万凯实用重庆

68 震动式投料斗 ZL202222585559.8 2032.09.27

新型万凯实用重庆

69 一种稳定式称重架 ZL202222395369.X 2032.09.07

新型万凯实用一种防堵塞的切粒机喷重庆

70 ZL202320130964.2 2033.01.16

新型淋头万凯实用重庆

71 一种多级防尘反串料仓 ZL202222893995.1 2032.10.30

新型万凯实用重庆

72 聚酯熔体滤筒清洗系统 ZL202320130748.8 2033.01.16

新型万凯

单向拉伸膜级 PET聚酯发明凯普

73 切片的合成装置及应用 ZL 201510016407.8 2035.01.12

专利奇该装置的合成方法发明混合二元醇改性共聚酯凯普

74 ZL 201711121820.6 2037.11.13

专利及制备方法奇

发明 挤吹成型的 PET树酯及 凯普

75 ZL 202010061934.1 2040.01.18

专利其制备方法奇

发明 双酚 S 制备快速结晶 凯普

76 ZL 202010059660.2 2040.01.18

专利 PET工程塑料的方法 奇

发明 快速结晶 PET工程塑料 凯普

77 ZL202010283001.7 2040.04.12

专利的制备方法奇发明耐紫外耐湿热老化共聚凯普

78 ZL 202111054330.5 2041.09.08

专利酯的制备方法奇实用一种乙二醇精馏余热回正达

79 ZL 202321644587.0 2033.06.25

新型收与利用系统凯

4-1-69附件四:发行人的重大销售合同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标的签订时间/有效期

太古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

司、太古可口可乐供应链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中粮可口

可乐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1 PET 切片 2023.01.01-2023.12.31

CBPC Limited(可口可乐集团)、中粮可口可乐华中饮料有限公

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贵州)有限公司

2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PET 切片 2023.04.30-2024.06.30

委托加工

3扬州悠扬塑料有限公司2022.01.01-2023.12.31

PET 切片天津娃哈哈宏振食品饮料贸易

4 PET 切片 双方签约日-2023.12.31

有限公司

4-1-70附件五:发行人的重大采购合同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签订时间/有效期

1 厦门国贸化工有限公司 PTA 2023.02-2023.12

2 厦门国贸石化有限公司 PTA 2023.03-2023.12

3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PTA 2023.01.01-2023.12.31

4 海南国贸实业有限公司 PTA 2022.12.23-2023.12.31

5 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 PTA 2023.01.01-2023.12.31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

昕化纤有限公司、宁波恒逸贸易

有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

6 司、浙江荣通化纤新材料有限公 PTA 2023.01.01-2023.12.31

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

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荣亿贸易有限公司

7 东营威联化学有限公司 PTA 2023.01.01-2023.12.31

4-1-71附件六:发行人的重大授信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授信金额(万元)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中国建设银行

贸易融资服务 HNMRXY20220 2023.02.06-

11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无担保合作协议22024.01.31

海宁支行

(2023)进出

贸易金融授信银(浙信贸)中国进出口银2023.09.11-

2万凯新材20000.00无担保

业务总协议字第5-009行浙江省分行2024.07.14号

(2023)进出

工商企业代付银(浙信合)中国进出口银2023.09.13-

3万凯新材20000.00无担保

业务协议字第5-052行浙江省分行2024.03.08号华夏银行股份

最高额融资合 HZ30(融资) 2023.08.11-

4万凯新材有限公司海宁30000.00无担保

同202300122024.08.11支行

(2023)杭银广发银行股份

2023.04.20-

5授信额度合同综授额字第万凯新材有限公司杭州49500.00无担保

2024.04.16

000042号萧山支行6 融资函、补充融 WKNM-109253 万凯新材、 渣打银行(中 3500.00 2023.07.14- 无担保

1该协议于2022年4月26日签署并生效。

4-1-72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授信金额(万元)授信期限担保方式资函63、新加坡万凯国)有限公司(美元)2024.08.30

WKNM-109388 杭州分行

06

中国光大银行

2023.07.31-

7综合授信协议重涪综23018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无担保

2025.07.31

重庆涪陵支行

2023年渝涪招商银行股份

2023.02.09-

8授信协议字第9012908重庆万凯有限公司重庆20000.00无担保

2024.02.08

号分行

银【信渝综】中信银行股份重庆万凯以其资产

2023.03.29-

9综合授信合同字第重庆万凯有限公司重庆145000.00池内质押资产提供

2024.03.21

20123002号支行最高额质押担保

成都银行股份

借款合同及其 H9201012303 2023.03.17-

10重庆万凯有限公司重庆16000.00无担保

补充协议179202024.03.16分行

0310000149-

中国工商银行固定资产借款2023年(枳2023.04.01-万凯新材提供连带

11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合同城)字002222029.03.30责任保证担保重庆涪陵分行号

0310000149-中国工商银行万凯新材提供最高

流动资金借款2023.03.30-122023年(枳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额连带责任保证担合同2024.03.29

城)字00221重庆涪陵分行保

4-1-73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授信金额(万元)授信期限担保方式

号中国银行股份以协议项下叙作的万凯新材提供最高

授信业务总协涪授字2023.08.14-

13重庆万凯有限公司重庆单项授信业务申请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议2023-012号2024.03.30涪陵分行书金额为准保

4-1-74附件七:发行人的重大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履行期限担保方式(万元)中国工商银行万凯新材以其自有房产

流动资金借2023年(海宁)2023.10.23-

1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

款合同字03025号2024.10.23海宁支行保中国工商银行万凯新材以其自有房产

流动资金借2023年(海宁)2023.10.31-

2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

款合同字03026号2024.10.26海宁支行保人民币流动中国建设银行

HTZ330636100LDZ 2023.01.05

3资金贷款合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5000.00无担保

J2022N01H -2024.07.04同海宁支行

借款合同(2023)进出银万凯新材以其自有房产

中国进出口银2023.09.22-

4(出口卖方(浙信合)字第万凯新材15000.00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

行浙江省分行2024.10.17

信贷)5-042号保上海浦东发展

流动资金借银行股份有限2023.11.15-

586022023280269万凯新材7000.00无担保

款合同公司嘉兴海宁2024.06.25支行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兴银嘉海短借2023.04.10-

6万凯新材有限公司嘉兴5000.00无担保

款合同(2023)045号2024.04.10海宁支行

4-1-75借款金额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履行期限担保方式(万元)

2023.04.01-

715000.00

2029.03.30

2023.04.07-

80310000149-2023中国工商银行2000.00

固定资产借2029.03.30万凯新材提供连带责任年(枳城)字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款合同保证担保

900222号重庆涪陵分行

2023.04.20-

950.00

2029.03.30

2023.04.27-

105165.00

2029.03.30

0310000149-2023中国工商银行

流动资金借2023.03.30-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11年(枳城)字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8000.00

款合同2024.03.24带责任保证担保

00221号重庆涪陵分行

0310000149-2023中国工商银行

流动资金借2023.06.29-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12年(枳城)字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5000.00

款合同2026.06.26带责任保证担保

00709号重庆涪陵分行

0310000149-2023中国工商银行

流动资金借2023.09.25-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13年(枳城)字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5400.00

款合同2024.09.22带责任保证担保

01069号重庆涪陵分行

0310000149-2023中国工商银行

流动资金借2023.08.31-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14年(枳城)字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7000.00

款合同2024.08.30带责任保证担保

00971号重庆涪陵分行

4-1-76借款金额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履行期限担保方式(万元)中国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涪借字2023-0122023.08.17-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15重庆万凯有限公司重庆14000.00

款合同号2025.08.15带责任保证担保涪陵分行

2023.08.25-

163000.00

2024.08.25

中国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涪借字2023-0132023.08.28-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17重庆万凯有限公司重庆1800.00

款合同号2024.08.25带责任保证担保涪陵分行

2023.08.28-

181200.00

2024.08.25

人民币流动中国建设银行

HTU500310000FBW 2023.03.02- 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19资金贷款合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8000.00

B2023N0004 2024.09.01 带责任保证担保同重庆涪陵分行人民币流动中国建设银行

HTU500310000FBW 2023.08.03- 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20资金贷款合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

B2023N0017 2024.11.02 带责任保证担保同重庆涪陵分行人民币流动中国建设银行

HTU500310000FBW 2023.09.08- 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21资金贷款合重庆万凯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

B2023N001G 2024.12.07 带责任保证担保同重庆涪陵分行上海浦东发展

流动资金借2023.01.20-

2283082023280008重庆万凯银行股份有限10000.00无担保

款合同2026.01.20公司重庆分行

4-1-77借款金额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履行期限担保方式(万元)涪陵分行2023年重庆农村商业

流动资金贷公流贷字第2023.03.16-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23重庆万凯银行股份有限5000.00

款合同2417012023100022024.03.15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涪陵分行

0号

涪陵分行2023年重庆农村商业

流动资金贷公流贷字第2023.03.20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24重庆万凯银行股份有限5000.00

款合同2417012023100022024.03.19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涪陵分行

1号

涪陵分行2023年重庆农村商业

流动资金贷公流贷字第2023.04.06-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25重庆万凯银行股份有限5000.00

款合同2417012023100022024.04.05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涪陵分行

8号

涪陵分行2023年重庆农村商业

流动资金贷公流贷字第2023.07.19-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26重庆万凯银行股份有限5000.00

款合同2417012023100052024.07.18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涪陵分行

6号

涪陵分行2023年重庆农村商业

流动资金贷公流贷字第2023.12.19-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27重庆万凯银行股份有限5000.00

款合同2417012023100082024.12.18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涪陵分行

5号

流动资金贷涪陵分行2023年重庆农村商业2023.12.25-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28重庆万凯5000.00

款合同公流贷字第银行股份有限2024.12.24带责任保证担保

4-1-78借款金额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履行期限担保方式(万元)

241701202310008公司涪陵分行

7号

涪陵分行2023年重庆农村商业

流动资金贷公流贷字第2023.12.26-万凯新材提供最高额连

29重庆万凯银行股份有限5000.00

款合同2417012023100082024.12.25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涪陵分行

8号

招商银行股份

2023.06.28-

30 借款借据 TK2306281457518 重庆万凯 有限公司重庆 5000.00 无担保

2024.06.28

涪陵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2023.08.31-

31 借款借据 TK2308301449099 重庆万凯 有限公司重庆 5000.00 无担保

2024.08.08

涪陵分行

2023.12.26-

329000.00

2033.09.21

2023.10.19-

33中国工商银行2600.002033.09.21

固定资产银工银浙银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凯新材提供连带责任

正达凯2023.10.18-

34团贷款合同2023-3-19海宁支行3557.00保证担保

2033.09.21

2023.10.27-

352600.00

2033.09.21

36中信银行股份1228.802023.12.26-

4-1-79借款金额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履行期限担保方式(万元)

有限公司杭州2033.09.21萧山支行

2023.12.25-

374600.00

2033.09.21

2023.10.26-

383007.20

2033.09.21

4-1-80附件八:发行人的重大银行承兑协议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出票人承兑银行金额(万元)合同履行期限担保方式

0120400019

中国工商银行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2023(承兑2023.12.19-

1银行承兑协议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存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

协议)011402024.06.18海宁支行保号

0120400019

中国工商银行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2023(承兑2023.08.22-

2银行承兑协议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5000.00存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

协议)007482024.02.22海宁支行保号

0120400019

中国工商银行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2023(承兑2023.11.10-

3银行承兑协议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5000.00存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

协议)010062024.05.09海宁支行保号

0120400019

中国工商银行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2023(承兑2023.11.10-

4银行承兑协议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5000.00存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

协议)010072024.05.09海宁支行保号

0120400019

中国工商银行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2023(承兑2023.08.17-

5银行承兑协议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5000.00存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

协议)007322024.02.16海宁支行保号

4-1-81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出票人承兑银行金额(万元)合同履行期限担保方式

0120400019

中国工商银行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2023(承兑2023.08.17-

6银行承兑协议万凯新材股份有限公司5000.00存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

协议)007342024.02.16海宁支行保号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交通银行股份

开立银行承兑2023.08.30-存款提供质押担保、以自

7 901C230284 万凯新材 有限公司嘉兴 6012.00

汇票合同2024.02.29有机械设备提供抵押担海宁支行保

资产池开票直 08900AT22B宁波银行股份

通车总协议、 L672J、 2022.06.06- 万凯新材以其资产池内

8万凯新材有限公司嘉兴100000.00

资产池业务合08901000172027.06.05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分行作及质押协议212兴业银行股份

商业汇票银行 MJZH202308 2023.08.18- 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

9万凯新材有限公司海宁10000.00

承兑合同180006532024.02.18存款提供质押担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开立银行承兑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

CD86022023 银行股份有限 2023.08.25-

10汇票业务协议万凯新材10000.00存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

800022公司嘉兴海宁2024.02.24

书保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重涪综中国光大银行2023.08.15-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

11重庆万凯3000.00

电子银行承兑23018银股份有限公司2024.02.15存款提供质押担保

4-1-82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出票人承兑银行金额(万元)合同履行期限担保方式

汇票承兑总协重庆分行2023.08.21-

议11200.002024.02.21开立银行承兑上海浦东发展

CD83082023 2023.09.22- 万凯新材以其自有银行

12汇票业务协议重庆万凯银行股份有限6000.00

8000072024.03.22存款提供质押担保

书公司重庆分行

4-1-83附件九:发行人的重大担保合同

担保金额序号担保合同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债权人主债务人担保人担保物(万元)

97665.00平方

最高额抵押合

2021年海宁(抵)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米土地使用权

1同及抵押变更万凯新材万凯新材24856.00

0375号限公司海宁支行及58994.54平

协议方米房屋建筑

40593.85平方

最高额抵押合2021年海宁(抵)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米房屋建筑及

2万凯新材万凯新材11200.00

同0376号限公司海宁支行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97665平方米

最高额抵押合0120400019-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土地使用权及

3万凯新材万凯新材15290.00

同海宁(抵)字0198号限公司海宁支行58994.54平方米房屋建筑

最高额质押合0120400019-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10000万元银

4万凯新材万凯新材10000.00

同海宁(质)字0417号限公司海宁支行行定期存单

最高额质押合0120400019-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6800万元银行

5万凯新材万凯新材6800.00

同海宁(质)字0291号限公司海宁支行定期存单

最高额质押合0120400019-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9000万元银行

6万凯新材万凯新材9000.00

同海宁(质)字0301号限公司海宁支行定期存单

最高额质押合0120400019-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10000万元银

7万凯新材万凯新材10000.00

同海宁(质)字0377号限公司海宁支行行定期存单

4-1-84担保金额

序号担保合同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债权人主债务人担保人担保物(万元)

最高额质押合0120400019-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11600万元银

8万凯新材万凯新材11600.00

同海宁(质)字0296号限公司海宁支行行定期存单经审核入池质资产池业务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90890100017212万凯新材万凯新材押的票据、存单100000.00

作及质押协议司嘉兴分行等资产

202539.46平

(2023)进出银(浙方米土地使用房地产最高额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

10最信抵)字第5-001万凯新材万凯新材权及25476.00

抵押合同省分行

号125995.73平方米房屋建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存入保证金账

11 保证金协议 MJDB20230818000653 万凯新材 万凯新材 7000.00

司海宁支行户的货币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抵押合同21060141万凯新材万凯新材机器设备39246.00

司杭州萧山支行

最高额保证合0310000149-2020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3重庆万凯万凯新材-50000.00

同枳城(保)字0003号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

0310000149-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4保证合同重庆万凯万凯新材-35000.00枳城(保)字0010号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

本金最高额保 HTC500310000ZGDB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5重庆万凯万凯新材-40000.00

证合同 23N004 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

4-1-85担保金额

序号担保合同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债权人主债务人担保人担保物(万元)最高额保证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6涪高保字2023-012号重庆万凯万凯新材-20000.00

同司重庆涪陵分行涪陵分行2023年高保最高额保证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

17字第重庆万凯万凯新材-60000.00

同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2417012023300012号

开立银行承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存入保证金账

18 汇票业务协议 CD83082023800007 重庆万凯 重庆万凯 6000.00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户的货币资金书宣汉县先进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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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质押合同第20122004号司重庆涪陵支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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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6附件十:发行人的其他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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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万凯 公司三期聚酯工程工程建 9420.00 庆万凯年产 60万吨食品级 PET 2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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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凯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四川惠特电力 四川惠特电力投资建设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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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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