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证券简称:万凯新材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3247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公司行政楼401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6人,代表股份
285786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6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2172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43613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1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72人,代表股份52221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70%。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15221612股,其中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4595345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10626267股。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542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
反对21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
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7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8%;反对21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166%;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2.0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2同意285542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
反对21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
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7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8%;反对21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166%;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3.0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490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4%;
反对27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弃权
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2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31%;反对27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173%;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4.0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48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
反对27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弃权
2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25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7%;反对27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的0.5173%;弃权2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5.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48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5%;
反对27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
28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7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1%;反对27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286%;弃权28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6.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0%;
反对288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0%;弃权
1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0%;反对288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520%;弃权1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刚、肖海军、邱增明合计持有的233564253股已回避表决。
7.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505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9%;
反对2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5%;弃权
4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41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3%;反对2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061%;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8.0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49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反对2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弃权
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35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16%;反对2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178%;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562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8%;
反对2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
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9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0%;反对2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973%;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510.0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产品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566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2%;
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
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02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5%;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899%;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11.0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565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8%;
反对2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
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0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76%;反对2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93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12.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3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1%;
反对31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8%;弃权
7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3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3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2511%;反对31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098%;弃权7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1%。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刚、肖海军、邱增明合计持有的233564253股已回避表决。
13.00、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5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0%;
反对2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6%;弃权
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2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1%;反对2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552%;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8%。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刚、肖海军合计持有的232439253股已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祝卸和、陈国平、章击舟分别向股东大会作了2024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7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