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於恒强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於恒强丁新民张真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