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7证券简称:铜冠铜箔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2026年6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甘国庆先生、印大维先生、王同先生、陈四新先生、谢晓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徐淑萍女士、胡刘芬女士、魏海根先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
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徐淑萍女士、胡刘芬女士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魏海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魏海根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不含职工董事)
一、甘国庆先生:
甘国庆,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03年7月至2012年8月,历任铜陵有色经营贸易分公司(商务部)高级职员、副经理(副部长),铜陵有色上海投资贸易公司副经理;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历任铜冠有限副经理(2014年6月起主持工作)、合肥铜冠经理,2017年2月起任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董事、经理,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
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经理,铜陵
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执行董事,铜陵铜冠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董事长,铜陵铜冠董事长;2023年10月至2026年1月任铜冠铜箔董事长、铜陵有色副总经理;
2026年1月至2026年4月任铜冠铜箔董事长、铜陵有色副总经理、安徽铜冠智
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6年4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长、铜陵有色副
总经理、安徽铜冠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营贸易中心主任(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国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印大维先生印大维,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6月至2009年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铜线杆项目及铜箔项目负责人;2009年1月至2016年2月,历任合肥铜冠商务部销售科长、铜冠有限商务部部长;2016年2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委员、副经理;2020年6月至2023年2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委员、副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10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副经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经理、合肥铜冠董
事长、铜陵铜冠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印大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王同先生王同,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气高级工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7年1月至2010年10月,历任合肥铜冠1万吨铜箔项目电气工程师、合肥铜冠动力车间主任;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历任铜冠有限1万吨铜箔项目电气工程师、铜冠有限工场场长;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任铜冠有限制造部部长、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有限副经理;2020年6月至2024年5月,任铜冠铜箔副经理;2024年5月至2024年9月任铜冠铜箔党委书记、董事、副经理;
2024年9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书记、董事、副经理、合肥铜冠董事、铜陵铜冠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陈四新先生陈四新,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2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铜陵有色国际贸易分公司风控经理;
2012年6月至2016年6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副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2018年4月至2022年8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2022年
8月至2026年4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党支部书记;2026年4月至今任经
营贸易中心副主任、经营贸易中心经贸风险控制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四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谢晓昕女士谢晓昕,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大学。2013年至2016年,就职于联合国及下设机构;2016年至2019年任全球绿色发展署中国项目部主任;2019年至2020年10月,任北京昕昕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昕昕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合肥皓云锂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一、徐淑萍女士徐淑萍,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撰写学术专著多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多次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教学及科研奖项。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合肥、淮北仲裁委仲裁员,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淑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胡刘芬女士胡刘芬,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刘芬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魏海根先生魏海根,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主持安徽省重点研发计划1项,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江西省教育厅基金 1项,企业横向课题 2项,发表 SCI 论文 5篇,授权发明专利 8项。2017年 7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江西理工大学讲师,2025 年 6 月至今任安徽职业技术大学讲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海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