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8证券简称:华是科技公告编号:2026-047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
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 16号华是科技园 A
座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剑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19047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8239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80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3308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500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80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4%。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9%;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9%;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03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8%;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8%;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回避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巨准启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温志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碧玲、叶海珍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15738900股,上述人员均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8%;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黄洁、黄金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