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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2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18证券简称:华是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采取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一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函1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1次,具体情况如下:

1、深交所监管函(2024年3月)2024年3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38号),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叶建标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自2024年1月19日起被实施留置。你公司于同日得知上述事项。

你公司未及时披露叶建标被立案调查、实施留置的情况,迟至2024年3月

14日方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第1.4条、第5.1.1条、第8.2.5条第一款第(九)项、第(十)项的有关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24年3月)2024年3月22日,浙江证监局向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了《关于对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7号),主要内容如下:

“2024年3月15日,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叶建标被东阳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公司在知悉叶建标被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长俞永方、董事会秘书叶海珍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俞永方、叶海珍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二)整改措施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立即组织了董事长俞永方、董事会秘书叶海珍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

了深度培训学习,并制定了每周监管动态案例分析学习及各次董事会会后半小时的法规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对其他上市企业违规案例的分析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将规范运作放在首位,提高管控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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