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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卫东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卫东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刘卫东,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93年开始执业于江西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系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现任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新联会会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

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委托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会现场出以通讯方式缺席应参加董出席次未亲自出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次数事会次数次数席会议

41300否2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本人参加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对公司进行了解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

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作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

达15个工作日,相关工作均立足于法律合规与风险防控视角,积极发挥专业优势。

1.现场调查与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依法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围绕会议议案所涉法律合规性、程序合法性及潜在法律风险提出专业意见;与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中的重点事项、法律合规与财务数据衔接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同时,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通过线上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此外,本人利用空闲时间到公司现场,与公司董事、经理等就经营管理、法务等事项进行交流,并结合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的合规性等进行检视,并提出完善建议。

本人在履职中持续融入法律专业视角,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合规监督与风险提示,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

2.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在2025年度积极支持和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切实提供充分的资料和信息,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不存在任何阻碍或干预行为。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4、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5、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6、应披露的套期保值事项

针对套期保值议案,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交易必要性、业务合规性及风险可控性进行了全面审查。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了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情况,并就潜在风险向管理层进行了问询。

本人认为,相关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审议程序规范,风险控制措施到位。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注重学习法律法规。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总体评价与展望

2025年度,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2026年,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并结合自身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卫东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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