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6-043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6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9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腾远钴业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副董事长吴阳红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8 人,代表股份 200013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478348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1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0 人,代表股份 52178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65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2 人,代表股份 1966906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169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9 人,代表股份 174995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31%。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董事长罗洁女士、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赖丹女士、刘卫东先生、董事张济柳女士、许亮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637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3%;
反对340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93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14%;反对 340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22%;弃权 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4%。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796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54%;
反对51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8%;弃权33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7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64%;反对 518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54%;弃权 33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1%。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罗洁、吴阳红、谢福标、陈文伟、胡常超、赣州古鑫咨
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赣州古财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93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06%;
反对519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344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5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33%;反对 519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5%;弃权 344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2%。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罗洁、吴阳红、谢福标、陈文伟、胡常超、赣州古鑫咨
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赣州古财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797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9%;
反对518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2%;弃权32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8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07%;反对 518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37%;弃权 32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6%。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罗洁、吴阳红、谢福标、陈文伟、胡常超、赣州古鑫咨
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赣州古财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璐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