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赖丹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赖丹,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教授。现任赣南科技学院能源金属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江西理工大学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共召开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委托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大现场出以通讯方式缺席应参加董出席次未亲自出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次数事会次数次数席会议
30300否2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4年,本人参加了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及行业特点,重点分析了持股计划的激励效果及业绩考核指标的合理性,确保计划能够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发展。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实地考察。2024年7月29日,本人带领赣南科技学院能源金属产业研
究院调研团来公司实地考察,并与管理层座谈,深入了解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布局及技术创新方面的进展。2、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培训。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42期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培训班,参加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年报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3、通过现场办公、座谈、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秘办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听取管理层和顾问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沟通汇报,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听取管理层对2024年年终奖核算发放的汇报,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对公司进行了解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和顾问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沟通汇报,并对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股票来源、定价机制等核心条款进行了审慎评估,确保方案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同时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计划合规、公平、公正。
2、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注重学习法律法规。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等,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与展望
2024年度,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2025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赖丹
签名: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