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9证券简称:腾远钴业公告编号:2025-023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
大道9号腾远钴业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罗洁女士。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156230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6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7199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5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39031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8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9393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45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表股份6935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9%。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赖丹女士;董事张济柳女士、欧阳明女士、童高才先生;监事林浩女士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26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
反对7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弃权26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9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7%;反对7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7%;弃权26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20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
反对82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弃权2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2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03%;反对82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2%;弃权2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34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2%;
反对7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弃权1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7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14%;反对7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7%;弃权1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32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
反对85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弃权1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5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33%;反对85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67%;弃权1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32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
反对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弃权1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73%;反对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27%;弃权1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30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
反对86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14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3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78%;反对86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5%;弃权14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2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2%;
反对7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弃权21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2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25%;反对7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60%;弃权21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34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0%;
反对79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弃权1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3%;反对79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81%;弃权1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逐项审议)》9.0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
反对8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弃权2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4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41%;反对8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9%;弃权2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0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22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
反对79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弃权2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5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12%;反对79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81%;弃权2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9.0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与 SAWA 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23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2%;
反对80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2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6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4%;反对80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56%;弃权2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12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
反对9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弃权26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4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54%;反对9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41%;弃权26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417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5%;
反对785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8%;弃权
2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426%;反对785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3631%;弃权2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3%。本议案获得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罗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7615股
12.02.候选人:《选举谢福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5559股
12.03.候选人:《选举吴阳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2674股
12.04.候选人:《选举张济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3562股
12.05.候选人:《选举林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3558股
12.06.候选人:《选举许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355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罗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70485股
12.02.候选人:《选举谢福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68429股
12.03.候选人:《选举吴阳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65544股
12.04.候选人:《选举张济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66432股
12.05.候选人:《选举林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66428股
12.06.候选人:《选举许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66427股
表决结果:通过,罗洁女士、谢福标先生、吴阳红先生、张济柳女士、林灵先生、许亮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选举王泰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4553股
13.02.候选人:《选举张守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3543股
13.03.候选人:《选举赖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3550股
13.04.候选人:《选举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090354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选举王泰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67423股
13.02.候选人:《选举张守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66413股
13.03.候选人:《选举赖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66420股
13.04.候选人:《选举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66415股
表决结果:通过,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赖丹女士、刘卫东先生当选为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璐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