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9证券简称:腾远钴业公告编号:2026-026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白鹅乡和君教育小镇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罗洁女士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2人,代表股份169130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8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2464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3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26666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8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1247048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738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9人,代表股份8732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0%。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赖丹女士、刘卫东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04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3%;
反对12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4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9%;反对12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3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5%;反对9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27%;反对9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0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938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5%;
反对16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7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05%;反对16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6%;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9%。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00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13%;
反对2126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1%;弃权
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288%;反对2126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88%;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1《关于2026年度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06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6%;
反对14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
1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19%。其中关联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79%;反对14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9%;弃权1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1%。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2《关于 2026 年度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SAWA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948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8%;
反对21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其中关联股东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5%;反对21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5%。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3《关于2026年度与罗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89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1%;
反对21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4%;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其中关联股东罗洁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22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5%;反对21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0%;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5%。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6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6%;
反对21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2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16%;反对21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8%;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7%。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142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33%;
反对2961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3%;弃权
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82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393%;反对2961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7514%;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6年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39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4%;
反对22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0%;弃权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其中关联股东罗洁、谢福标、吴阳红、胡常超、陈文伟、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24%;反对22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61%;弃权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5%。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23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反对8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6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2%;反对8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3%;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璐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