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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20证券简称:亚香股份公告编号:2026-021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以及外汇远期结售汇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担保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江西亚香香料有限公司与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发生的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亚香香料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菊明

3、注册资本:450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7MA35L9N29A

5、住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 C区

6、营业范围:香精、香料、食品甜味剂、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香精香料、原料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28262606.40225062792.28

负债总额37961806.1531531890.22

净资产190300800.25193530902.06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28562252.2132862624.74

营业利润20958448.203589584.23

净利润18492758.573230101.82

9、经查询,江西亚香香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

2、债务人:江西亚香香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规定的期间向债务人连续发放的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83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43%。除以下情况外,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2014年1月,本公司为江苏泰格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化工公司”)

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2000万元。因被担保方泰格化工公司无法履行到期借款偿还义务,本公司因负有连带责任而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履行担保义务。

该案于2015年7月17日立案执行,债权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泰格化工公司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的工业房地产及地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并使其主张债权得以偿还。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2日作出(2015)连执字第00376号结案通知书。

2019年5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07执监392

号的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监督程序将已于2016年3月22日作出的(2015)连执

字第00376号结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2021年5月2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7执恢24号

之一法人执行裁定书,裁定前述案件交由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以案号(2021)苏0723执3394号受理后冻结公司银行账户资金

4155641.42元,该冻结资金于2022年已经解冻。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结合相

关方的专业意见,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确认相关预计负债169.4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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