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2025年 8月 27日至 2025年 9月 5日,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5年 9月 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 9月 12日,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10 月 28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6名激励对象授予
55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0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6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完成,同意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25.04元/股调整为 24.89元/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 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确定以
2026年 6月 1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4.89元/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就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6、2026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作废部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 2025 年 低于 30%;
归属期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5Z0580号),公司 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1035265738.65元,较 2024年上涨 29.95%,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6546748.46元,较 2024年上涨 20.51%。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
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故当期计划归属的 2212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统一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次部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