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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军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军芳女士、汤建刚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龙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周军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军芳女士、汤建刚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66876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1.3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9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84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0.0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军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军芳女士、汤建刚先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龙先生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军学 45166731 39.97董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军芳 673420 0.60的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汤建刚 的一致行动人、董事、 847504 0.75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46687655 41.31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00689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0 股。

注 2: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方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84000 0.07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00689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周军学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汤建刚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权激励归属的股份。

(3)周军芳女士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权激励归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9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00%,其中,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若减持期间发生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自

2026年 9月 30日至 2026年 12月 29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的股份(包括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方龙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归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方龙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00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自

2026年 9月 30日至 2026年 12月 29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7、方龙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除上述内容外,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无其他安排。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军学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本人自离职后 6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

(4)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周军芳女士、汤建刚先生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董事汤建刚先生、方龙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

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离职后 6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

(4)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

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及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军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军芳女士、汤建刚

先生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方龙先生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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