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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云清先生)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云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审慎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云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SAE学会(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原译: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会士,SAE 材料建模和试验技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车辆系统动力学、多体系统动力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不确定性分析与优化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1年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2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不得担

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利益输送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完全的独立性。本人将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始终保持客观、独立、公正履职。

二、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不存在怠于履职、违规履职情形。(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会会议5次,本人均亲自出

席、全程参与,无委托出席、无故缺席及迟到情况,确保各项会议决策程序依法合规、高效推进。履职期间,本人对会议材料进行全面审阅与深入研究,重点就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开展事前审查与风险分析,独立发表专业意见,积极参与审议表决,持续督促相关决议落实执行。通过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把关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本人均准时出席、全程参与,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履职期间,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

控制建设及运行有效性等关键事项,开展认真审查与持续监督;按时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督促内部审计职能有效发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监督职责。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全程出席会议,无委托、缺席情况,忠实勤勉履行委员职责。履职期间,始终秉持独立、公正、审慎原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任标准及履职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与独立判断,推动公司选人用人程序规范透明,助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提供有力支撑。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会议期间,重点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专项核查与审慎审议,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合理,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外部审计与咨询机构等事项。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关联交易等进行全面核查与审慎判断,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运营管理状况,按要求独立出具专业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公司财务、业务状况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常态化沟通,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交流与审慎研判。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跟踪内审工作计划执行、报告出具及风险整改落实情况;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重大审计相关事项

与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开展工作,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人持续加强专业学习与政策研究,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有效沟通,借助公司信息披露渠道及投资者互动平台,认真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对公司重大事项坚持独立审慎判断,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注重点,切实保障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履职时间共15天,结合履职实际合理安排现场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业务运行等情况,对重大事项进展、募投项目实施、内控执行效果等进行重点核查与监督,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现状。(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放在履职重要位置。在决策审议环节,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薪酬考核等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与独立判断,防范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在信息披露监督方面,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在投资者沟通方面,主动听取并向公司转达中小股东合理建议,不断健全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机制。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为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公司能够及时、全面、准确提供会议材料及财务、业务、内控等相关信息,认真回应独立董事提出的问询,主动配合现场检查、沟通核实等履职工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有效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本人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查与持续监督,主要关注关联关系认定、交易定价公允性、审议程序合规性及信息披露完备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决策程序规范、信息披露及时,报告期内未

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资金使用管理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与持续监督。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亦无对外担保余额,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核与披露全流程严格

把关、审慎核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已按规定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持续健全内控体系,内部审计机构依规完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内控建设及运行实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信息披露及时规范,切实保障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无异议,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该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服务能力及审计独立性进行了审慎核查与充分关注,经审慎研判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资格与专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本人对本次续聘事项予以同意。

(五)聘任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经本人审慎核查,该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专业资质与履职经验能够满足岗位需要,本次聘任事项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本人对该聘任事项无异议。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对本次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宜逐一进行审慎核查,确认相关人员均具备相应履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审议流程规范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本人均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对薪酬方案的制定依据、考核指标设定、薪酬水平核定等内容进行审慎审议与独立判断。经审核,本次薪酬方案履行合规的制定及审议程序,考核体系科学合理,薪酬标准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成效相挂钩,未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相关薪酬议案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式落地实施,并顺利完成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工作,激励对象覆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本人对激励计划的制定程序、授予价格定价机制、激励对象范围、绩效考核办法及解锁条件等关键内容进行全面核查与论证。

经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定价公允合理、考核机制完善、对象认定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人持续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监督责任,重点对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使用、现金管理及支付方式优化等事项的决策合规性、资金使用合理性及信息披露充分性进行核查。经核实,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均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擅自变更用途等情况,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利润分配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结合公司

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要求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十一)对外投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成都楷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并购事项已顺利完成交割。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决策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全面审慎核查。经确认,本次收购以公允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本次收购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业务布局、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始终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健全治理结构,各项重大决

策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监管要求及内部制度规范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到位、真实公允,关联交易管理严谨规范、定价公允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运作平稳有序,发展方向与整体战略保持一致,为长期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结合本年度履职监督与核查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夯实合规运营基础,本人建议:公司可持续深化关联交易全流程管理,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复盘机制,不断细化管控标准、完善内控流程,持续提升关联交易决策与执行的规范性、公允性,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独立董事:张云清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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