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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21证券简称:光庭信息公告编号:2026-01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9262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277866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本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82.4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42.8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在提取足额法定盈余公积后,本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517.94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60761.34万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9804.30万元,资本公积

金余额为160762.46万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9262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2778669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704892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2967122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实际派发金额及转增数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数量为准。

4、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季度分红及股份回购等事项,本次现金

分红总额预计为2778669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14%。

(二)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778669018524460926223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4824683.2829828828.58-15465620.42

研发投入(元)76834955.5570217466.1478475980.60

营业收入(元)694378273.62607374902.78638793003.1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98043020.6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95179385.28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557338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9729297.1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557338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225528402.2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11.62%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

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557338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现有财务状况、未来

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该方案是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和重大投资计划等因素的基础上,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期发展的诉求后提出,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中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三)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

合计金额分别为311557866.19元、0元,占当年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2.75%、0,均低于5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占总资产占总资产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比例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111313616.154.55%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

200244250.048.19%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311557866.1912.75%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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