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对《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修订前修订后号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订本章程。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
2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邮政编码:
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
430079。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4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5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6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秘书。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第十八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具有同等权利。
7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
为6666.67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
第二十条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元,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认购
8
认购比例为:(表格略)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表格增加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列,出资方式均为净资产,出资时间均为2015.8.16,表格略)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262.23万第二十二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9股,均为普通股。9262.23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第二十二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持股计划的除外。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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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11(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激励;
12(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第二十六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过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进行。
13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要约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第三十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1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股份总数的25%;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股份。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对股东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月内又自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内又自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15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
5%以上股份,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他情形的除外。
限制。
前款所称......前款所称......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相应的表决权;
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16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股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
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
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
第三十四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材料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
17股东要求查阅、复制本章程第三十四条所
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述有关信息或者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以及持股数量
股东从公司获得的......赔偿责任。
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股东从公司获得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
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但是,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或
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实质影响的除外。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董事会、股东等有权主体对股东会决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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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判决或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者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
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说明影响,并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的,将及时处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19新增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未达到《公司法》或者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四)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
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第三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第三十八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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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
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院提起诉讼。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提起诉讼。
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法院提起诉讼。
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
法》第189条前三款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
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设审
计委员会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
第四十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股金;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在退股;
本章程约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股款;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抽回其股本;
21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益;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
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四十一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22新增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四十二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第四十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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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
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本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
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其
第三十九条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
所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公司股票的,应当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24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报告。
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法律、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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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定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其就限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四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报酬事项;
项;(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补亏损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算方案;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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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决议;(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十)修改本章程;担保事项;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作出决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事项;
的担保事项;(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划;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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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的事项;(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项。
划;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本章程、股东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股票、可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事项。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易所的规定。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七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27(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五)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
计净资产10%的担保;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
(六)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保;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过5000万元的担保;
供的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供的担保;
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形。
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
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
第四十三条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28删除
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一)购
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四)提供担保(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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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或者债务重
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十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四十四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
作出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
负债率超过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捐赠和非现金资产捐赠(以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具体按如下标准审议执行:
(一)单笔捐赠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除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单笔捐赠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未达到上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实施。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五十条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地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第四十八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
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股东会提供便利。
的地点。
股东会除设置会场以现场形式召开外,还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29可以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席。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
第五十条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按时召集股东会。
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30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馈意见。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出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九条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
第五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
31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五十六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表决并作出决议。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六十四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第六十六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32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第六十七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
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第六十五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持有公司股
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份的类别和数量;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是否具有表决权;
33(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
(四)股东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
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权票的指示;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
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六十六条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
34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删除的意思表决。
第六十七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
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第六十八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
35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
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六十八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
第六十九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
36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
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
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项。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七十条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第七十一条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37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员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第八十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议通过:第八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议通过: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亏损方案;(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亏损方案;
38
酬和支付方法;(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方法;
(五)公司年度报告;(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项。
第八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第八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议通过:
公司形式;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清算;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
(四)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分之三十;
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五)股权激励计划;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六)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股权激励计划;
(七)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
39(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
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八)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九)重大资产重组;
(八)重大资产重组;
(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
(九)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场所交易或转让;
(十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司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以及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其他事项;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本章程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前款第(六)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十六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第八十七条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一)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一)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董事)
1、董事候选人提案的方式和程序为:由董事会或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董事会资格审核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非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人2、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或由单独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或者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董事会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表决权的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依据法3、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独立董事的权利。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履行职责。
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二)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40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将董事候份比例在30%及以上,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选人名单提交给董事会,经董事会决议通制,具体办法如下:
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
2、监事候选人提案方式和程序为: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监投给一个或几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
事候选人,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的当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事人数。选。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民主选举产生。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独立监事提名人应将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给监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事会,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监事会提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交股东大会选举。依次决定独立董事的当选。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三)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在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方可进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行表决。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董事候选人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的资料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二)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办法如下:
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非职工
代表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当选。
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独立
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独立董事的当选。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
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第九十七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第九十八条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
41选举提案的,除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外,案的,除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外,新任董
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结束时就任。事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就任。
第五章董事会第五章董事会
42
第一节董事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九十九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第一百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
43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三)......;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四)......;(三)......;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四)......;
偿;(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六)......;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六)......;
(八)......。(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八)......。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一百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一百〇一条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职
44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工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董事任期3年,任
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董事任期......。
选人。董事可以......。
董事任期......。
董事可以......。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第一百〇一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
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当利益。
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司资金;
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二)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法收入;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书面报告,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45(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类的业务;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有;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为己有;
偿责任。(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第一百〇三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
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一)......;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二)......;(一)......;
46(三)......;(二)......;(四)......;(三)......;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四)......;
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五)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
(六)......。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六)......。
第一百〇五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第一百〇四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除原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出现不得被提名为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董事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况。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定继续履行职责: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1、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
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47如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人数;
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2、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
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人士;
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
3、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
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完成补选。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的规定。
第一百〇六条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
第一百〇五条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辞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后并不当然解除。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
48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辞
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然有效,对密成为公开信息。其竞业禁止义务的持续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直至该秘密成为
时间为其任职结束后2年,其他忠实义务公开信息为止。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
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一百〇七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
49新增
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百〇八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
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任。
50偿责任。
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董事擅自以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财物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应当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因此给公司造成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的,该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〇九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51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删除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
52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半数选举产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的董事。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一)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组织研究并提出公司发展战略、结构调
整等方面的建议;
3、调查、分析有关重大战略实施情况,提
出改进、调整意见;
4、研究公司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长远规划和
重大项目等,为董事会审议提供参考意见;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与战略与投资有关的事宜。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另行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三)......;
删除“(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决算方案;”。
算方案;
(四)......;
(五)......;
(五)......;
(六)......;
(六)......;
(七)......;
(七)......;
53(八)......;
(八)......;
(九)......;
(九)......;
(十)......;
(十)......;
(十一)......;
(十一)......;
(十二)......;
(十二)......;
(十三)......;
(十三)......;
(十四)......;
(十四)......;
(十五)......;
(十五)......。
(十六)......。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东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54的权限,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的权限,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士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士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对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权限及表决方式按照本章程
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55删除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前款规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的决策权限如下: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超过30万元
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超过300万元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56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名董事履行其职务。举1名董事履行其职务。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
57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
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一百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第一百二十条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以以书面形式(包括专人、邮寄、传真及电书面形式(包括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
58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方式送达)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
全体董事,但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或全体事,但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或全体董事一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的除外。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者个人有关联关系
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59
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
记名投票表决。记名投票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
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或者电子邮件的前提下,可以用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表决等方式召开,或者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开,或者采取现场与电子通讯等其他方式
60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并由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并由参参会董事签字。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以前款方式作出决议的,在发送通董事会以前款方式作出决议的,在发送通知时,通知应当列明董事签署意见的方式知时,通知应当列明董事签署意见的方式和时限,超出时限未按规定方式表明意见和时限,超出时限未按规定方式表明意见的董事视为不同意议案的事项。的董事视为不同意议案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
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
61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
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在期限不少于10年。
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三节独立董事
第一百二十九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本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百三十条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2新增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
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
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一百三十一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
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审慎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
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三十三条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
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司将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一百三十四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四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
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公司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百三十八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九条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成员均为3人,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一百四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三条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组织研究并提出公司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建议;
(三)调查、分析有关重大战略实施情况,提出改进、调整意见;
(四)研究公司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长远规
划和重大项目等,为董事会审议提供参考意见;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与战略与投资有关的事宜。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
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
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3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说明。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说明。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五条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公
64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本章规定司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本章规定高级管
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一百三十四条本章程第一百〇一条关
于董事忠实义务和第一百〇二条第(四)
项至第(六)项关于董事勤勉义务的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四十六条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及离职管理制度的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规定,同时适用于本章规定的高级管理人
65
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员。
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股东代发薪水。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
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第一百三十八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一百三十九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
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
66删除
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一百四十条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
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事务等事宜。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
67露事务等事宜。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承担赔偿
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68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69第七章监事会删除
第七章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
第一节重大交易
第一百五十七条本节所称“交易”,包括下
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70新增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对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权限及表决方式按照本章程
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二节关联交易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销售产品、商品;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一百六十二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的决策权限如下: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超过30万元
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超过300万元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第一百六十三条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节提供财务资助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节规定。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除外。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
负债率超过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四节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
动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或者
接受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
(二)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
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
(三)公司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可能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
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之日起2个月内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712个月内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委员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半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第一百七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时,......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72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现金股利二、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议。二、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73
3、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3、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10%。
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
(五)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审议批准。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董事会应当......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五)决策程序和机制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
的派发事项。董事会应当......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
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立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可以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公司应当......。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如因......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的派发事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项。
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公司应当......。
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如因......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决条件。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
74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任追究等。
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对外披露。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
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
75新增
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一百七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
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一百七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
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76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
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
发出: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一)以专人送出;
77(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三)以传真方式送出;(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以公告方式进行;(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
78新增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出)方通知,以公告进行。
79式进行。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邮寄、电子邮件、专人送出)方式进行。
(邮件、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出)方式进行。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一家或多家第一百九十条公司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其他中国网站、巨潮资讯网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80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条件的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露信息的媒体。
体。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
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以不经
81新增股东会决议,但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的,应当经董事会决议。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信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信
82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系统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九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83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信息披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露媒体上公告。
公告。
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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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持有股低限额。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或者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一百
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
85新增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本
章程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30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
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九十九条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
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条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决定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的除外。
第二百〇二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
(一)......;(二)......;
(二)......;(三)......;
86(三)......;(四)......;(四)......;(五)......。
(五)......。公司出现前款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当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九第二百零三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二百零二
十二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且尚本章程而存续。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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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而存续。
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过。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百〇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零二
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董
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本章程另有规定或
88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
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进行清算。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第二百〇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信
89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系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进行登记。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进行登记。
行清偿。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九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
第二百〇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
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认。
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
(一)支付清算费用;
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
(二)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
90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
法定补偿金;
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缴纳所欠税款;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
(四)清偿公司债务;
无关的经营活动。
(五)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配给股东。
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百〇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
第一百九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
91申请宣告破产清算。
院申请宣告破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当将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人。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第二百〇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
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
92
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司登记。
第二百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第二百一十条清算组成员履行清算职责,履行清算义务。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行清算职责,给公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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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故意或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者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〇七条释义第二百一十七条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普通股(含(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
94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或者持有股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
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的股东。(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三)关联关系,是指......。
(三)关联关系,是指......。
第二百零八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第二百一十八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
95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近一次核准义时,以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登记后的中文版本章程为准。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本章程为准。
第二百一十一条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第二百二十一条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其他制
96事规则。公司其他制度中与公司章程不一度中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条款,以《公司致的条款,以《公司章程》为准。章程》为准。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财务总监”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表述统一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删去“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描述,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以及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步披露。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