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3证券简称:中荣股份公告编号:2026-049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颁布了《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颁布了《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解释第19号》《解释第20号》的要求执行。
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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