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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25证券简称:恒勃股份公告编号:2026-00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00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1、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2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3、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作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作废的原因、数量及股份种类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000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以及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42.72元/股)回购。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回购数量×回购价格=5000股×42.72元/股=213600.00元。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7349800071.10-50007349300071.09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88200028.902988200028.91

总股本103380000100.00-5000103375000100.00

注:*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03380000股变更为103375000股。本次股本变动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股本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

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

作废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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