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证券简称:恒勃股份公告编号:2026-03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失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6月11日,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2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3、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在2026年6月29日前完成授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11.775万股已经失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对公司的影响
2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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