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证券简称:恒勃股份公告编号:2026-03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103375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158204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
103375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582046股后的股本
101792954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
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0537886.20元/103375000股*10股=2.954088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公司总股本*10股=40717181股/103375000股*10股=3.938784。
3、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本
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954088)÷(1+0.3938784)。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1、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00股后的总股本103375000股扣除截至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
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582046股后的股本101792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1币30537886.2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40717181股(注: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3375000股变更为144092181股,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减少5000股,公
司现有总股本为103375000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582046股后的股本为101792954股。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82046股后的101792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3375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409218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
22、除权除息日:2026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7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1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资本公积转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增股本数股份性质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比例增+/减-(股)(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7150300069.17%+2860120010010420069.47%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7200030.83%+121159814398798130.53%
总股本103375000100.00%+40717181144092181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按最新股本总数144092181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
股收益为0.9465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3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
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0537886.20元/103375000股*10股=2.954088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公司总股本*10股=40717181股/103375000股*10股=3.938784。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本
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954088)÷(1+0.3938784)。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公司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阮江平
3、咨询电话:0576-89225888,传真:0576-89225880
十、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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