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志伟,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刘志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黑龙江朗信律师事务所、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哈尔滨华瑞电子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
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在董事会会议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股东会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委员会的情形。在委员会会议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并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
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
与公司内审部保持良好的沟通,督促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内控制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本人通过与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沟通,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审阅公司修订或新制定的相关制度,并给予专业法律意
2见,提升公司内审部工作成效,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积极沟通,认真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并就审计重点工作进行深入讨论,以提高年度审计工作质量。本人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相关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确定的审计计划开展相关审计工作,确保按期出具审计报告。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按时出席各类会议,
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发表客观意见,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沟通会谈、审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监督及考察,并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及所处行业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探讨分析公司经营情况,累计现场办公时间达到15天。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事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支持,在召开各项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相关会议资料,确保信息有效传递,为本人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九)参加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注重学习各项新规政策,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及对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识别及评估能力,及时预判公司面临的风险并提出防范建议,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保障。
3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全面、客观,财务数据准确、详实。《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时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董事提名及选举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名、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履历和相关资料,
同意选举周文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沐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相关程序及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审阅了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相
关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2025年度,公司推进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并推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审查,相关计划的实施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5(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志伟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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