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7证券简称:森鹰窗业公告编号:2026-040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3.10元/股调整为9.36元/股,授予数量由200.00万股调整为280.00万股。现将相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
1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2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52305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4659406股
后的股本905710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实际转增总股数为36228437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13.10÷(1+
0.4)=9.36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3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 Q=200.00万股×(1+0.4)=280.00万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3.10元/股调整为9.36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200.00万股调整为280.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3.10元/股调整为9.36元/股,授予数量由200.00万股调整为280.00万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
4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
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
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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