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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227证券简称:森鹰窗业公告编号:2026-013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1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81486.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282465.6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521539523.87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51907346.72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兼顾公

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

952305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4659406股后的股本

905710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以90571094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实施转增后股本将增至131458937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4594069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8081486.83-42190847.35145967678.12

研发投入(元)34092858.1032011921.9232287955.81

营业收入(元)610683857.05566543995.50939647063.7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51907346.72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521539523.87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45940697.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0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8565114.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4594069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98392735.83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4.65%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2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否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上述指标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45940697.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均为负,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合当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优化资本结构、兼顾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52305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4659406股后的股本905710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31、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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