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7证券简称:森鹰窗业公告编号:2026-038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14:0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与兴安路交口森鹰窗业双城办公楼二楼7号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王建杰女士主持(董事长边可仁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建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
85996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2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5263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4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33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
表股份734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733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86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反对7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6%;
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9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388%;反对7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05%;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0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廉洁、徐培译律师
2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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