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嘉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董嘉鹏,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董嘉鹏,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董嘉鹏曾任职于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董嘉鹏现担任哈尔滨工大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战略推
进委员会副主任、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客座教授、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山市清华大学校友会副会长、
中山香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10月至今,董嘉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
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1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在董事会会议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股东会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委员会的情形。
在委员会会议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并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
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
与公司内审部保持良好的沟通,督促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内控制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同时,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相关工作汇报,包括
2季度、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总结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及监督作用。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相关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就相关问题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出具审计报告,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对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给
予回复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积极参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各项会议及走访生产工厂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生产经营与规范运作情况等,累计现场办公时间达到15天。在本人行使职权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均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运营信息与财务数据,充分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九)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持续加强履职所需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及时掌握监管动态,为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决策的合规性提供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3(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
制并披露了各期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全面、客观,财务数据准确、详实。《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际经营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及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认真评估,认为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董事提名及选举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名、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履历和相关资料,
同意选举周文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沐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相关程序及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审阅了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相
关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2025年度,公司推进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并推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审查,相关计划的实施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结合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5(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董嘉鹏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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