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实朴检测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军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冰洁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是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1项目工作内容
公司2024年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情形,保荐机构在获悉此事后对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已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补充公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无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1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持续性信息披露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
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不适用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不适用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不适用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不适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
2项目工作内容
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不适用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公司2024年存在关联交2024年10月25日,公
1.信息披露易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司补充披露关于追认关
序及信息披露程序情形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10月23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存在关联交《关于追认收购控股子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易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序及信息披露程序情形联交易的议案》,已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3.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2024年10月23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存在关联交《关于追认收购控股子
6.关联交易易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序及信息披露程序情形联交易的议案》,已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无不适用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不适用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3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
为44210.67万元,同比增长1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702.45万元,同比减亏
31.41%。主要原因系一向公司了解业绩变动原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方面,公司2024年承接因,督促公司采取积极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较多第三次土壤普查业措施改善生产经营情面的重大变化情况)务,收入增长且单价较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高,拉高了公司主营业息披露义务。
务毛利率;另一方面,公司降本增效,期间费用率降低。但受公司回款周期延长,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影响,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
是不适用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发行人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
是不适用持意向承诺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是不适用价的承诺
4、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
是不适用回报的承诺
5、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不适用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不适用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不适用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4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1、保荐人相关情况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2025年3月14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
国泰君安作为收购合并方,本报告期内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2024年1月8日,因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
业行为准则,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
露相关信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泰君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海通证券作为被合并方,其权利义务自交割改情况
日后由存续公司承继,其自交割日后未因投资银行类业务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
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自交割日后未因投资银行类业务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
2、被保荐公司相关情况
因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关联交易未
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针对该事项,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补充确认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补充公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内部治理自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组织相关人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5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曾军石冰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