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9证券简称:纽泰格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3201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93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5月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概述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和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相应调整回购数量。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9487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8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992688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202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4.93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派送现金股利)÷(1+转增股本率)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是指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派息(含税);转增股本率是指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转增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439453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87092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13523616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13523616×0.178)÷114394536≈0.1766448元;
转增股本率=(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13523616×0.4)÷114394536≈0.3969546。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0.1766448)÷(1+0.3969546)=24.93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4.93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203370股至2406738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159803982股的比例约为0.7530%至
1.506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