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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5 00:00 查看全文

纽泰格 --%

证券代码:301229证券简称:纽泰格公告编号:2025-111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8178050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751920股后的1780285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9791571.9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181780501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

现金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181780501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9791571.96元/181780501股*10=0.538648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0.0538648元。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1、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2、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0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170306205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923020股股份),以此计算公司本次中期分红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9366841.27元(含税)。

本次中期分红实施时,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况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3、本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可转债转股8499932股。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11月14日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纽泰转债摘牌的公告》。

(2)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增加至3751920股。

(3)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股票1051344股,并于2025年11月11日上市流通。

综上,公司总股本增至178028581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751920股)。

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

以公司股本178028581(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751920股)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9791571.9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81780501股,剔除已回购的3751920股后的股本为17802858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5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2 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493张义

208*****677上海盈八实业有限公司

308*****393淮安国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1月2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8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

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75192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181780501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9791571.96元/181780501股*10=0.538648元。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538648元。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299号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杨军

3、咨询电话:0517-84997388

4、传真:0517-84991388

八、备查文件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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