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预计
2023年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定价依据系参照其他可比客户的报价机制由双方根据研发项目进度及研发难度等整体情况平等协商确定,遵循市场公允原则。该议案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审批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现金管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程立(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邵春阳(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尤启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