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程立)作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决策、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程立,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扬州三布纺织有限公司技术科长、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助理,现任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情况如下表:2024年应参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出席股东加董事会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姓名次数参加次数数大会次数次数参加会议程立70700否4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会计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及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分别出席专门委员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意见类型姓名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程立72同意
本人作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2024年度公司及时采取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我也主动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和了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多次沟通协商,有效发挥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没有涉及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因此没有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凭借会计专业的多年经验,对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就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与预防、加强审计检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指导;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投
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及时、准确及客观公正。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股东关注的问题,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
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性说明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议案投同意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2024年10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且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任职期间,未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发生。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未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责任与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公正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经营层的沟通,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立
2025年4月22日



